中新網(wǎng)5月10日電 白曉燕命案被告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被控涉嫌性侵、殺害女友案,臺灣“高等法院”10日作出更二審宣判,由于合議庭認定張志輝沒有性侵、也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仍依殺人罪判處張志輝無期徒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據(jù)“中央社”報道,目前因案服刑的張志輝(現(xiàn)已改名張銘杰),涉嫌在 2004 年10月間,因為懷疑有意分手的邱姓女友另結(jié)新歡,于是闖入對方住處,用毛巾勒住女友頸部,一直到女友舌頭外露、嘴角冒血才松手,張志輝還被控性侵女友,載著女友尸體亂逛,在找上媒體表明自己殺死女友之后,才向警方投案。
“高等法院”發(fā)言人溫耀源表示,全案經(jīng)“高院”更二審審理后,認定張志輝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依殺人罪判處張志輝無期徒刑。張志輝則在聆聽判決后面無表情,對于媒體詢問,張志輝表示,還沒有看到判決書,不瞭解判決理由,所以沒什么好說的。
這起案件在一審時,法院判處張志輝無期徒刑,“高院”二審認定他屬于自行到案,但并不是自首,且惡性重大,因此改判他死刑;不過,更一、更二審判決都認定張志輝沒有性侵、也符合自首要件,所以改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