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30日電 盡管臺灣鐵路管局赤字連連,但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相當驚人,光是宿舍就多達5000多戶,但拒絕搬遷的釘子戶也不少。鐵路局執(zhí)行三年的宿舍收回計劃,今年3月底到期,還有三分之一收不回來;連前鐵路局長陳世芳也在追回宿舍的名單中。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鐵路局主任秘書張應輝表示,臺“行政院”政策決定全臺收回公有宿舍,鐵路局就必須配合規(guī)定辦理。況且員工配住屬“福利”而非“待遇”,資方有權更改。員眷堅拒搬遷,最后還得賠償鐵路局損失及逾期回收期間的房租,得不償失。
臺鐵對回收宿舍分三階段,第一階段為2003年底,自動搬遷者可獲得80萬元至150萬元補償。第二階段2004年至2006年底,搬遷補償費12萬元至24萬元。第三階段針對偏遠地區(qū)房舍,今年起,只要公家有需要使用,需立即無條件交回房舍,不提供任何補償。
張應輝指出,考慮員工及眷屬搬遷要時間,鐵路局給予3個月緩沖期,規(guī)定今年3月底所有房舍必須騰空。截至29日為止,只收回3597戶,回收率約67%,依法將對占用房舍的員工或眷屬提出訴訟。
拒搬戶中,位于商業(yè)區(qū)用地就有600戶,部分位于臺北市一些“高貴”路段,鐵路局長宿舍就位于臺灣師范大學對面。鐵路局祭出強制驅逐令后,許多住戶拒絕搬遷,其中不乏曾任該局高官,位階最高者是前鐵路局長陳世芳。鐵路局員工指出,陳世芳知道鐵路局準備向他提出訴訟并求償后,已同意繳回房舍搬離。
張應輝指出,至今仍有1779戶房舍未收回,其中曾任鐵路局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處長等一級主管者高達18人,將陸續(xù)對這些釘子戶提出訴訟。他說,有些“頑強抵抗”的員眷甚至貪婪的要求鐵路局以屋易屋補償,并限定新居必須位于臺北市大安區(qū)等精華路段。
張應輝指出,第一階段強制訴訟案針對商業(yè)區(qū)房舍,已有55戶正在訴訟中,鐵路局也準備和另外75戶打官司。張應輝表示,位于南回、北回等偏遠地區(qū)或鐵路用地上,因無開發(fā)價值的宿舍,暫時讓員工或眷屬繼續(xù)居住,不提告。一旦鐵路局要開發(fā)或有其它用途,需隨時搬遷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