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中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fā)言人李維一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為方便在北京奧運會及籌備期間臺灣記者來大陸采訪,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制定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臺灣記者在祖國大陸采訪規(guī)定》,2007年1月1日起實行。中新社發(fā) 廖文靜 攝
一月十七日,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在北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新任新聞發(fā)言人楊毅在回答關于臺灣運鈔車劫案通緝犯李漢揚案件的提問時表示:大陸司法機關將繼續(xù)認真履行職責,堅決打擊涉臺犯罪,繼續(xù)推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為臺灣同胞謀福祉、辦實事的誠意絕對不會改變。 中新社發(fā) 廖文靜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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