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日電 臺“移民署”為防堵兩岸跨境犯罪,將針對所有來臺大陸人民“按捺指紋、拍攝臉型、掃瞄虹膜”通關查驗。島內人權學者與兩岸婚姻團體都批評,“移民署”此舉侵犯大陸人民隱私權,更把觀光客和大陸配偶未審先判,入境后當成罪犯統(tǒng)一列管。
《中國時報》今日報道稱,關注人權議題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指出,臺“移民署”此規(guī)畫案“非常粗暴”,無論臉型特征或虹膜掃瞄,必須存檔比對,不是一般人肉眼看得出來,這就有“隱私期待”的問題,如同“指紋建檔”,這已明顯侵犯大陸人民的隱私權。
廖元豪說,更令人憂心的是,臺“移民署”還要把數(shù)據(jù)庫檔案與國內外相關單位進行情資交換,“這非?膳!”
南洋臺灣姊妹會理事陳雪慧也指出,“移民署用這套生物辨識系統(tǒng)專挑大陸人,讓人感覺有明顯敵意!”
她說,因為臺“移民署”不以“嫌疑重大性”,竟以“國別”來區(qū)隔,在國際社會中很忌諱“國別歧視”;就算是美國移民局人員挑人抽檢時,還不敢讓人家覺得專挑中東人,否則會落入“種族歧視”的質疑。
陳雪慧說,大陸人統(tǒng)統(tǒng)要臉型辨識,要被掃瞄虹膜存檔,即使他們只來臺短期觀光,或像大陸配偶嫁給臺灣人,身分非常干凈,為何每次還要被當成人犯掃瞄一次?不該查的人,反而被侵犯了!
兩岸家庭關懷協(xié)會秘書長劉祥琦表示,對高消費實力的觀光客用羞辱手段,對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采兩套標準,這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而這竟然出現(xiàn)在號稱為人權地區(qū)的臺灣。
他指出,其實把大陸觀光客未審先判,入境后當成罪犯統(tǒng)一列管,“移民署”這種方式能防堵弊端的少之又少,因為大陸非法打工是透過人蛇集團私渡,當局應從防范偷渡或遏止人蛇集團著手,根本搞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