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位置: 首頁新聞中心臺灣新聞

召妓案告爆料媒體敗訴 陳致中超過期限未上訴

2010年12月11日 06:24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視頻:陳致中告周刊損害名譽案被駁回  來源:中央電視臺

  中新網(wǎng)12月11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陳水扁兒子、高雄市議員當選人陳致中因臺灣《壹周刊》報道他召妓,他控告《壹周刊》侵權(quán)、求償兩百萬元新臺幣一案一審敗訴后,上訴期限到昨天凌晨零時,高雄地方法院及高雄高分院昨天下午均表示未收到陳致中的上訴狀。

  上月十八日陳致中告壹周刊一審敗訴后,曾批評法官只采用對他不利的證據(jù),并表示要和律師研究上訴;但后來他忙著選舉,未再提起這件事,高雄地院及高分院直到昨天下午都未收到他的上訴狀。

  陳致中昨天對此都不愿回應;他的委任律師羅鼎城說,他也在等陳致中的通知,但陳致中并沒有要他提出上訴。

  陳致中的發(fā)言人陳嘉爵指出,他也沒有接到陳致中的通知,“如果律師沒有為陳致中提出上訴,就表示陳致中沒有上訴了”。

  島內(nèi)法界表示,依臺灣“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陳致中雖未向高雄地院及高雄高分院遞狀,但可以向其它法院提出上訴再轉(zhuǎn)到高雄高分院,但他是否在其它法院遞狀,仍不得而知,如果下星期高雄高分院仍未收到上訴狀,便可確定陳致中未上訴,全案將定讞。

參與互動(0)
【編輯:官志雄】
    ----- 臺灣新聞精選 -----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視頻圖片2010}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wǎng)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未經(jīng)授權(quán)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 [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總機: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