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3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據(jù)透露,陳水扁在本月十一日遭判刑定讞后,就開始拒絕放風運動(犯人到牢房外活動),到昨天為止已經(jīng)連續(xù)七天拒絕外出,自己一個人關在舍房內(nèi),所方曾勸扁要多運動照顧身體,但扁都拒絕,由于無法強制放風,所方只能密切注意扁的狀況。
陳水扁在二00八年底遭羈押后曾三度絕食,都讓看守所大為緊張,頻找醫(yī)師苦勸扁進食,最后還祭出懲罰,暫時保管扁的收音機與掌上電視,去年五月第三次絕食后,扁至今都沒有再采取與看守所對抗的抗議手段。
所方證實,陳水扁從本月十一日之后到昨天為止,都拒絕上午放風運動,但扁拒絕放風是否帶有抗議性質(zhì),所方不愿臆測。根據(jù)規(guī)定,收容人每收容三天,至少要有一天能放風運動。
扁因身分特殊,放風時都獨自運動,不會與其它收容人一起,而且剛羈押時,曾因為扁遭媒體拍攝,所方還大動作以帆布遮蓋看守所的運動場。
據(jù)了解,從十一日到昨天共有七個放風日,扣掉因雨停止放風天數(shù),其余日子扁都拒絕放風,除了會客外,其余時間都待在舍房里面整理東西,準備入監(jiān)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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