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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端坐"笑看風(fēng)云"逾2月 遭驅(qū)稱"過自己的人生"

2010年11月10日 10:39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來自臺灣南部的“劉先生”坐在人行道上看著人車,已兩、三個月,像人形立牌十分引人注目。 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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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11月10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潭子鄉(xiāng)中山路鬧市區(qū)近兩、三個月出現(xiàn)一名“乞丐公務(wù)員”,不論刮風(fēng)下雨或艷陽高照,每天大清早就直挺挺盤坐到天黑,十分準(zhǔn)時;警察數(shù)度勸阻,但他依然每天“報到”,笑看車水馬龍,他說:“我在過自己的人生!”

  中山路是臺中縣、市必經(jīng)道路,許多路人和居民都注意到這個“異象”,很多人打電話到警察或縣府、鄉(xiāng)公所,反應(yīng)兩極;有人覺得他很可憐,天氣寒冷他卻衣衫單;但也有附近居民嫌他,投訴他坐在那兒,讓行人都不敢經(jīng)過。

  這名男子體型瘦小,常戴著頂帽子,身上雖臟污,但坐姿挺正,一整天常維持著同樣的坐姿,仿如“人形立牌”,最讓人注意是他臉上帶著云淡風(fēng)清的笑容,看著過往的人與車。

  記者試圖接近與他說話,他警覺馬上走避,或根本不開口回應(yīng)。管區(qū)的警察調(diào)查這名男子姓劉,原本住高雄,今年48歲,體格不錯十分健康,懷疑是好吃懶做。

  警員也曾問他:“為何好手好腳,不去工作!”他告訴警方說:“這是我選擇的生活方式!”他表示以前也曾去工廠上過班,但景氣不佳被資遣后,過了一陣子“閑云野鶴”生活覺得很不錯,決定就此閑下來,每天望著大街小巷過日子。

  此外,有法界人士認(rèn)為,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他在公共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就可拘留或罰新臺幣1.2萬元罰款,臺中縣各單位對此案處理二、三個月仍“互踢皮球”,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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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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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biāo)準(zhǔn)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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