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赴臺一年有余,總體給人“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從去年6月30日臺當局開放陸資之日始,到今年7月底,陸資赴臺總額剛過1億美金。這個金額在大陸每年好幾百億美元的對外投資當中,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這個狀況有陸資赴臺剛起步的因素,但是也有臺當局的誠意問題。此話怎講?一是至今臺當局僅向陸資開放100個項目,占其整個產業(yè)項目的極小比例,并且這些項目皆非陸資的優(yōu)勢所在,因而陸資興趣不大。
二是陸企在臺工作人員受到的歧視待遇,他們自比“黑戶”,不能享受到最起碼的 “居留人員”待遇,造成生活、工作極不方便。他們與臺商在大陸享受的待遇比較,簡直不可同日而語,臺商在大陸完全享受國民待遇,甚至在子女入學等一些方面,在不少地方已經享受了 “超國民待遇”。
從以上兩方面可看出,臺灣當局口口聲聲稱要引進陸資,創(chuàng)造臺灣經濟榮景,可實際上臺當局表現出的誠意并不相配,還給陸資“小鞋”穿,這哪是歡迎陸資的姿態(tài),陸資又怎能抱以濃厚興趣和高度信心呢?
時下,臺當局啟動了宏大的 “全球招商計劃”,以此彌補這些年來流失的外資,在這個宏大計劃中,陸資被其視為最重要的招商陣地。既然如此,臺當局為何不盡快調整陸資政策,展現充分誠意,加速開放陸資赴臺第二波、第三波項目;同時盡量松綁套在大陸商務人士頭上的條條框框,好讓他們放開手腳,為臺灣經濟和兩岸共贏搏擊一番。 (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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