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3日電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昨天說要控告《壹周刊》,并提出多項疑點要《壹周刊》說明!兑贾芸房偩庉嬊胥戄x昨天表示,他們確實沒有拍到陳致中本人的照片。不過他強調(diào),從照片陳致中的車子、當事人的說法及很像陳致中錄音帶的時間點,“實在太巧了”。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壹周刊》這則新聞是否買來的?邱銘輝否認,“我們沒買,是有人提供資料”。他說,根據(jù)有人提供的資料,再派人跟拍。
由于外界質(zhì)疑,《壹周刊》這次對“妮可”似乎有特別待遇,臉部用馬賽克處理,是否雙方有“合作”關(guān)系。邱銘輝認為,和以前沒有不一樣;“妮可”是性工作者,不是公眾人物,通常《壹周刊》都會在這些人臉部打馬賽克,“對‘妮可’我們沒有特別優(yōu)惠”。
至于周刊有張照片,“妮可”僅穿胸罩,象是得到“妮可”同意拍攝,一點也不像偷拍。邱銘輝解釋,穿胸罩拍那一張,是為了證明,“妮可”確實是性工作者。
《壹周刊》掌握四個錄音檔,是否確定是陳致中的聲音?邱銘輝說,錄音帶取得后,他們一度想送鑒定,但是臺灣沒有這樣的機構(gòu),想送到海外,卻又費用太高而作罷,雖然幾乎能肯定錄音帶的收音是陳致中,但《壹周刊》報道時,還是用了“疑似”兩個字。
邱銘輝強調(diào),當初他們說有四個錄音檔的用意,并非用此證明召妓者是否為陳致中,而是用來證明照片、打電話召妓的時間點。
對于陳致中的質(zhì)疑,邱銘輝承認,他們確實沒有拍到陳致中本人。三周前,他們拍到陳致中的車子、車號及女人的照片后,就是因為沒有直接拍到陳致中本人,所以才會花那么多時間找其它證據(jù)佐證!八|(zhì)疑這一點,我可以接受!
邱銘輝強調(diào),他們拍到有陳致中的車子去開房間的照片,還有當事人“妮可”指證歷歷,及開房間前半小時和應召站聯(lián)系的錄音帶,以一個新聞工作者能夠查證到此,已經(jīng)盡到責任了。
至于下一期《壹周刊》,還會有后續(xù)內(nèi)容?邱銘輝表示,有些內(nèi)容還在查證,目前無法預估。
參與互動(0) | 【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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