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9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已離職的臺灣桃園縣平鎮(zhèn)警分局偵查佐林二煌,涉嫌持未繳回的刑警證公然打劫、招搖撞騙,還經(jīng)營應(yīng)召站,擁槍自重,桃園地檢署8日指揮刑事局、平鎮(zhèn)、大園分局員警到平鎮(zhèn)市環(huán)南路一處民宅搜索,除查獲四名未成年少女,還將林二煌拘提到案,查扣刑警證、手槍一把。
據(jù)調(diào)查,林二煌涉嫌充當“司法黃牛”,每件收取3萬至5萬元(新臺幣,下同)不等費用;此外,對于路邊販售二手機具,他還會亮出刑警證指稱懷疑里面有贓物,公然打劫。檢警接獲民眾檢舉,遭自稱警察人士詐欺,不僅將他銬上手銬,搜刮身上所有財物后聲稱沒找到可疑財物,將被害人放走后,放置在路邊的所有機具連同車輛都不翼而飛。
但2008年林二煌涉詐欺遭函送,由檢察官范振宗辦理此案,但他屢傳不到遭通緝,2009年11月遭逮捕后交保候傳,未料想他經(jīng)營起應(yīng)召站,媒介未成年少女賣淫,每次收費3500到4000元不等,抽成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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