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針對陳水扁被控詐領“涉外零用金案”判決無罪,特偵組詳研判決理由后,于1日透過臺北地檢署正式提起上訴,特偵組認為法院的無罪判決,輕信采信陳水扁空泛辯詞,無視證人證詞及涉外部門公文簽呈已明確載明:“倘有結余,擬請繳回”的白紙黑字證據(jù),法官還主動將“涉外出訪零用金”與“特別費”連結,誤解“特別費”性質。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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