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獲悉,北京豐臺檢察院對馬某批準逮捕,馬某涉嫌以聊天為由,將女網(wǎng)友騙出強奸。
馬某與姜某是在網(wǎng)上聊天時認識的,聊天過程中,馬某提出想和姜某發(fā)生性關系,并會付錢,姜某明確說自己不是小姐,只是因為心煩想找人聊天。于是,兩人約在當晚10時見面。見面后,馬某兩次想將姜某帶到賓館,都被姜某拒絕了。最后兩人走到了一個公園,當走到一個小亭子的時候,馬某從后面抱住姜某企圖強奸,并用姜某的飲料瓶打她的后背,威脅她不要反抗。姜某因為害怕,就沒有繼續(xù)反抗,而是和馬某發(fā)生了性關系。走出公園后,姜某在出租車司機的幫助下報了警。
檢察官表示,姜某明知馬某有和其發(fā)生性關系的想法,依然前去赴約,見面后又兩次拒絕了馬某要去賓館的要求,但依然沒有與馬某分開,反而跟著馬某一起進入公園,最終被強奸。因此,馬某雖然事先預謀要強奸姜某,但如果姜某有足夠的自我保護意識,本案就不會發(fā)生。網(wǎng)絡為交友提供了更廣闊、快捷的平臺,但也會給雙方的了解帶來一定局限性。檢察官提醒大家網(wǎng)絡交友須謹慎!(通訊員楊帆)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