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寧波1月15日電(記者 何蔣勇)1993年出生的越南姑娘名叫河氏信(音譯),黑黑瘦瘦,個子也不高。就是這個既不會講中文,也看不懂中文字的小姑娘在2009年夏天經(jīng)歷了一段噩夢之旅。
16歲的河氏信在越南時認識一個叫“阿常”的河內(nèi)男人,09年7月31日,阿常答應帶她去中國找工作,沒有任何證件的她,跟隨阿常從越南偷渡到了中國云南境內(nèi)。來接他們的一個中國男人馬不停蹄地帶著他們乘了兩天兩夜的火車、一天一夜的汽車來到了浙江寧波,由于語言不通,河氏信緊緊跟著他們。
據(jù)了解,在寧波車站,又有一個等待接他們的中國男人把他們安排在一個小旅店里。一個傍晚過去,阿常不見了,在云南遇到的中國男人說他被中國公安抓去了。接著,河氏信看見這兩個中國男人在衛(wèi)生間里小聲地說了一會兒話,預感到自己處境不妙,河氏信心里開始害怕。
第二天,在云南遇到的那個人也不見了,河氏信跟著寧波遇到的這個人繼續(xù)乘車,直到一個更陌生地方的美容院。看到美容院兩個年輕的小姐,河氏信確信自己被賣到了這里,她用手勢示意老板娘自己在生理期內(nèi)。
第三天清晨,她趁上廁所的機會,從廁所窗戶里爬出去,跑一段走一段,河氏信后來告訴警察:“我走了很多田里的小路,大概走了三、四個小時,看到一個有警徽的房子,我就走了進去……”警察指著地圖,第一次離開家的河氏信才知道自己走了這么遠。
根據(jù)河氏信的指認,公安機關抓獲了被告人陳某,浙江溫州永嘉人陳某對自己在寧波汽車北站以人民幣5 000元的價格買下河氏信,并帶往慈溪市杭州灣新區(qū)打算從事按摩服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0年1月15日,慈溪法院以陳某犯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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