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上午獲悉,65歲的河北男子鄭寶順因偽造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冒充軍人招搖撞騙、詐騙,日前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4000元。
2007年6月,鄭寶順以幫助被害人韓先生到北京市司法局工作為由,偽造了一份律師執(zhí)業(yè)證交給了韓先生。2007年8月至2008年3月間,鄭寶順以聘用被害人李某為某文化傳播公司的聲樂教師為名,先后以借款用于公司資金周轉(zhuǎn)以及虛構(gòu)到外地演出需辦理女高音資格證和記者證的事實,騙取李某人民幣3.25萬元。2008年9月至12月,鄭寶順使用偽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老兵慈愛家園總部干部證”,冒充軍人身份,以“中國老兵慈愛家園”的虛假名義,以訂制“反光光榮軍屬牌”為由,騙取東莞市某公司1.6萬元。
法院認為,鄭寶順的行為已構(gòu)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詐騙罪三項罪名。 (記者張蕾 通訊員孟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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