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齡童被倒賣8次!一家4個孩子同時被拐!8月25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傳出消息,法庭一審對備受當?shù)馗鹘珀P注的“5.12”系列拐賣婦女兒童案公開宣判,分別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耿柱存(女)、敖顯躍、呂昭遠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8萬元;以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陳梅菊(女)、陶汝參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6萬元;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陸大飛(女)、王瓊芬(女)有期徒刑15年,分別處罰金8萬元、4萬元;同時以拐賣兒童罪對其余11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不等并處罰金。
騙走母親拐走孩童。2008年4月21日上午10點左右,宣威的耿柱存到曲靖市沾益縣城閑逛中,發(fā)現(xiàn)有些弱智的村婦李翠(化名)帶著兒子,遂以讓李翠到宣威背點洋芋(馬鈴薯)為名將李翠騙至貴州省盤縣的被告人敖顯躍家。次日,耿柱存、敖顯躍和錢學志將李翠母子帶回宣威城區(qū),將三歲的小兵以12000元的高價賣給呂昭遠、陸大飛夫妻,隨后呂昭遠夫妻又將小兵17000元轉賣給王瓊芬。王瓊芬隨后將孩子帶至山東省臨沐縣,在張桂平等的介紹下,將小兵4萬元出手。其中,介紹人張桂平獲利3000元,吳紹莉獲利300元。
幫看孩子拐走幼兒。2008年5月2日中午2點左右,初嘗甜頭的耿柱存竄至曲靖市麒麟?yún)^(qū)“文化路”步行街,見李氏老人帶著孫女曉曉在拾撿垃圾,丟幾個飲料瓶與老人搭話中,騙李氏老人到附近撿垃圾而抱走熟睡的曉曉至宣威,與敖顯躍一起將曉曉以5000元的高價賣給呂昭遠、陸大飛夫妻。隨后陸大飛將曉曉直接帶到河南省林州市,以14000元轉賣給陳永祥。陳永祥后將曉曉以2.1萬元轉手給任海青,任海青又以2.3萬元賣給徐改秀,徐改秀通過被告人李迷吉以2.6萬元出手。其中李迷吉2人獲利330元。
“包打官司”拐走幼兒。2008年5月5日下午5點左右,耿柱存、敖顯躍竄至曲靖市麒麟?yún)^(qū)官坡寺一幼兒園附近,遇到接兒子曉浩的男子張標(化名),閑談中得知張標準備離婚的事,以介紹律師為名將張標父子騙至宣威,飯桌上灌醉張標后將曉浩以1.2萬元出售給呂昭遠、陸大飛夫妻。隨后陸大飛夫妻將曉浩以1.7萬元轉手給王瓊芬。王瓊芬在張桂平等的介紹下,將曉浩以4.3萬元賣給臨沐縣的凌先生。期間,王瓊芬在帶曉浩到山東出售中,攜帶一不知名的女嬰,同時以1000元的報酬請陸大竹帶另一不知名女嬰至河南鄭州交給王瓊芬。兩名女嬰在拐賣途中死亡。
出租房騙走4孩童。2008年5月7日中午1點左右,耿柱存竄至曲靖市麒麟?yún)^(qū)“珍珠”街路口老宋的出租房中,見到曲靖打工的老宋夫妻不在家,便以買東西給孩子吃為名,將老宋的4個孩子(2男2女,其中最大的15歲,最小的僅1歲多)騙至宣威,由敖顯躍將3歲的小強以1.2萬元出售給呂昭遠、陸大飛夫妻。期間15歲的曉晴帶著11歲的弟弟、1歲多的妹妹報警被送回。陸大飛將小強帶至河南鄭州。同時,陸大竹為獲取1000元的報酬幫助王瓊芬攜帶一名女嬰至河南省鄭州火車站后,與姐姐陸大飛一起將小強帶至林州以2.4萬元賣給任海青,任海青又以3萬元的高價將小強賣給林州的郭女士。
“介紹對象”拐走母子三人。2008年6月1日,陳梅菊、陶汝參以幫助被害人小芬介紹對象為名,將小芬母子三人騙至宣威,準備將小芬母子三人一并帶往河南賣給任海青,并購買好6月3日凌晨的火車票。期間,因任海青被民警抓獲,陳梅菊二人聯(lián)系不上準備退票時被民警抓獲。
200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曲靖市麒麟?yún)^(qū)、沾益縣等地連續(xù)發(fā)生的多起兒童“失蹤”案件,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2008年5月12日,曲靖警方成立“5·12”系列拐賣婦女兒童專案組。由于案情重大復雜,涉及面廣,云南省公安廳將此案列為特別督辦案件。同年6月29日,專案組歷經(jīng)60余個晝夜的艱苦奮戰(zhàn),轉戰(zhàn)云南、貴州、河南、山東4省10余個市、縣,行程兩萬余公里,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成功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8名(婦女1名,兒童7名),摧毀了一個集拐騙、收買、販賣、接送、中轉一條龍的特大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團伙。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作者: 區(qū)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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