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為了表示自己對女友的忠心,向女友簽下10萬元的欠條,并承諾如果分手,就要支付這10萬元。后來兩人果真分手后,前女友竟拿著沾滿鮮血的“催款條”向其索要10萬元,讓他苦惱不已。律師稱,這張欠條從形式上講是有效的,該女子有權(quán)向其前男友索賠。
據(jù)24歲的黃勇(化名)介紹,在他和張麗(化名)交往的兩年時間里,感情一直很好,自己也把她作為了結(jié)婚對象。黃勇回憶,4月初,他和張麗在外面吃飯閑談時,因張麗嫌自己不能給她一輩子的承諾,提出要他寫一張欠條,承諾黃勇欠她10萬元。如果以后兩人分手,黃勇就必須把10萬元還給她。黃勇說,為了不讓張麗生氣,也為了表示對她的忠心,他當下毫不猶豫地在張麗寫的欠條上簽了字。
黃勇告訴記者,自從“欠條”事件后,兩人間話越來越少,說不到幾句就吵架。5月10日,張麗約他見面,當時給了他一封信叫他回家看。他打開信發(fā)現(xiàn)竟是一張沾滿鮮血的“催款條”,上面寫著“其實自己并不想分手,但如果真的分開,就必須還我10萬元錢”之類的話,把他嚇了一跳!拔也]有向她借一分錢,怎么可能白白給她10萬塊錢?”黃勇說。
昨日,記者聯(lián)系到已經(jīng)回涪陵的張麗,她稱當時那張“催款條”確實是自己寫的血書,當時她也感覺到兩人的關(guān)系有了變化,但并不想分手,只是想用血書去刺激一下黃勇,以此緩解兩人的關(guān)系。但隨后的一個月里,兩人的關(guān)系還是沒有絲毫起色,就只有分手了。張麗還稱,兩人交往時黃勇確實借了她朋友10萬元。“不然他啷個會簽字吔?”張麗說,10萬元欠款自己肯定是要拿回的,如果黃勇不還,她會通過法律途徑索賠。
昨日,重慶馳誠律師事務所的馬律師稱,這張欠條有內(nèi)容、有簽名,具有形式上的債權(quán)憑證,表明雙方具有債權(quán)債務關(guān)系。如果女方通過法律途徑索賠,男子必須要提供事實舉證,證明當時只是形式上的借款,但內(nèi)容上并沒發(fā)生借貸關(guān)系才行。(記者 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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