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后悔了,我對不起那位警察,對不起家人!”因駕駛寶馬車逆行并毆打執(zhí)勤交警的導游任軍,昨(21)日被錦江區(qū)公安分局正式逮捕,送往成都市看守所羈押。在簽署民警遞過來的逮捕證時,任軍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并表示將好好接受教育,爭取早日重獲自由報答社會。
案件回放 不配合執(zhí)法 反毆打交警
5月8日下午6時左右,駕駛沒有掛牌照的寶馬X5越野車,32歲的北京朝陽區(qū)人任軍載著一名年輕女子從成都督院街一路逆行到紅星路四段,執(zhí)勤交警陳紅嘉立即示意對方停車,但寶馬車飛快掠過。陳紅嘉馬上騎著警摩追,在紅星路“城市商務酒店”門口將寶馬車逼停。任軍卻拒不配合陳紅嘉的執(zhí)法,在陳紅嘉一再要求下,他突然跳下車,一腳踹向陳的肚子,陳紅嘉被當場踢倒在地。接著,任軍撲上去,從身后死死掐住陳紅嘉的脖子,嘴里還叫囂著:“服不服?打死你!”
經(jīng)了解,任軍高中畢業(yè)后即到法國留學,取得碩士學位,回國后在北京市某國際旅行社任職,會三國語言。案發(fā)當日,任軍帶團到成都旅游,寶馬汽車本來是有牌照的,但之前在北京掉了,為此北京交警還對他進行過罰款和扣分。
接受處理 接過逮捕證 他悔恨得哭了
“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對不起那位警察,這10多天來,頭發(fā)都后悔白了!”
昨日上午11點左右,錦江區(qū)公安分局宣布了對任軍的處理決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之規(guī)定,經(jīng)成都市錦江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決定對涉嫌妨礙公務罪的任軍執(zhí)行逮捕……你看一下,如果沒有問題就在上面簽字!
站在兩名民警中間的任軍,與10多天前相比,儼然換了一個人:頭發(fā)凌亂,滿臉胡茬、神情頹廢。他接過逮捕證,顫抖著雙手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準備按手印時,他眼淚刷地流了出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后悔了,我對不起那位警察!”頓了頓他說,“這10多天來,頭發(fā)都后悔白了!”
四川毫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孫順發(fā)表示,妨礙公務罪可以判處最高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如果任軍表現(xiàn)好,認錯態(tài)度端正,法官在量刑時可能會適當放寬。
對話任軍 全國都在幫四川 我卻在搗亂
待任軍情緒稍微平靜一點后,記者對其進行了簡單的采訪。面對記者,任軍依然將頭深埋,不停抽泣。
記者:“被正式執(zhí)行逮捕,有話給家人說嗎?”
任軍:“有!……(情緒激動,哭出聲音)我真的對不起你們(家人)。在國外這么多年,我白接受教育、白接受培養(yǎng)了!拿著這么高的學歷,居然連起碼的道理都不懂(再次抽泣)……這是一次血的教訓,我一定好好反思!”
記者:“當初與交警發(fā)生沖突時,想到過現(xiàn)在的結果嗎?”
任軍:“沒有,真的是一時沖動,不是自己的本意 (情緒稍微穩(wěn)定)。前幾天在電視上看到關于汶川地震的報道,全國人民都在幫受災受難的四川,而我卻在四川搗亂,我真想抽自己兩個嘴巴!我真的知道錯了(大聲哭泣)!”
記者:“面對事實,目前有什么打算?”
任軍:“我不想坐牢!我真的后悔了,我以后再也不這樣了 (大哭)……”
隨后,民警將任軍送往成都市看守所羈押。(天府早報 刁明 顏貝斯 劉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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