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村官”在法庭受審
“賈慶貴被判刑了!”2009年1月,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qū)張家洼辦事處北王善村的村民都在議論和傳遞著這則消息,雖然春節(jié)臨近,但是這條消息還是在準備過年的人們心里掀起一場波瀾。
賈慶貴,萊城區(qū)張家洼辦事處北王善村支書,一個地道的“村官”。在他任職四年內(nèi),恰逢工廠以及高速公路修建要占用該村的土地,當大筆的土地款擺放在他面前時,這個“小村官”沒能經(jīng)受住誘惑,伙同本村支部成員賈慶國、尹延明等人,采用虛構(gòu)、虛增征地房屋、樹木、墓地等拆遷項目,收入不入賬等方式,貪污、侵占村土地補償近百萬元。最終,賈慶貴和賈慶國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尹延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
村里能人被舉報
2008年6月,一封舉報信轉(zhuǎn)到了萊城區(qū)檢察院檢察長陳藝英的手中。信中說,他們是張家洼辦事處北王善村的老百姓,村里的土地這兩年被村干部賣得差不多了,老百姓沒見到錢,可村干部最近就分了2萬多元。望著這封不足百字的舉報信,陳藝英眉頭緊鎖,“土地可是農(nóng)民賴以生存的支柱啊!涉及民生,再小的案子也是天!”
北王善村是一個并不富裕的村莊,世代就靠土地生活。1957年出生在該村的賈慶貴,是村里有名的能人,高中畢業(yè)后為生活所迫,到了一家煤礦當工人,最后被提拔為副礦長,在村里的人眼里,他是一個能干大事的人。2004年,北王善村支部換屆選舉,他被選為村支書,他辭去了副礦長,回鄉(xiāng)當上了村民的“發(fā)家致富帶頭人”。
頭兩年,賈慶貴務(wù)實勤懇,為村民們辦了不少實事,村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明顯的提高。雖然不如當副礦長時那樣風光,但是鄉(xiāng)親們的信任也讓他欣慰不已。正如他自己后來所說:“在那個艱苦的歲月里,雖然村里窮點,自己的收入比起當副礦長的時候相差懸殊,但是由于自己能堅守原則,從來不貪村里一分錢,都用在了村里的建設(shè)上,甚至為了公事,還把自己的錢也墊上,也就過來了。”
近兩年,萊蕪市的城鄉(xiāng)一體化統(tǒng)籌建設(shè)惠及北王善村,工廠擴建及高速公路建設(shè)相繼占用北王善村大片土地,一向固守清貧的賈慶貴坐不住了,他把目光投向了巨額土地款。
死人居然領(lǐng)到補償款
檢察院的初查工作迅速展開,偵查人員兵分三路:一路進村找村民取證;一路到鎮(zhèn)上、有關(guān)占地單位查詢該村撥付補償款的情況;一路監(jiān)控犯罪嫌疑人和被舉報人。
為了不打草驚蛇,偵查人員悄然進村,秘密找村民座談。村民們積極提供線索,密切配合。這家分了多少補償款,那家又被征用了幾畝地,一筆一筆數(shù)字慢慢累加起來。與此同時,查賬小組也在緊張地工作,他們調(diào)取出該村的地面附屬物補償款清單,在厚厚的清單中尋找賈慶貴涉嫌犯罪的蛛絲馬跡。細心的偵查人員在查賬中發(fā)現(xiàn),一些人名有問題,有的是作古多年的故人,還有的是村民聞所未聞的假人名。該院劉恒杰副檢察長親臨辦案第一線,他要求注意化名的同時,也要注意真名的背后是不是也有貓膩。果不其然,辦案人員興奮地發(fā)現(xiàn),“村民尹延發(fā)沒有得到一分補償款,賬上卻有3萬余元補償記錄”。
隨著初查工作的展開,政府下?lián)艿酱宓难a償款和農(nóng)民實際到手的補償款之間巨大的差額出現(xiàn)了,賈慶貴涉嫌貪污的犯罪事實也慢慢凸現(xiàn)出來,讓人吃驚的是,其涉嫌犯罪數(shù)額竟高達數(shù)十萬元。檢察院決定,馬上傳喚犯罪嫌疑人!
早上五點,賈慶貴剛剛從睡夢中醒來,臉也沒有洗,就被請進了檢察院的訊問室。他到案后,一臉鎮(zhèn)靜,始終只有一句話:“我沒有做對不起鄉(xiāng)親們的事,該給村民的補償款我們一分不少都給了!辈还軝z察人員如何發(fā)問,他只字不吐,甚至辦案人員將書證擺在他的面前,他還是緘默不言。
審訊工作并沒有預(yù)想中的順利。檢察官想到,貪污土地補償款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或許可以從其他人那里打開缺口。在向檢察長匯報后,辦案人員馬上傳喚該村村委委員賈慶國、出納員尹延明二人。
40多歲的賈慶國外號“鐵算盤”,到案后,他也是一句話,“該給村民的補償款我們都給了”,同時拍著胸脯說:“如果我們有貪污,你們可以立即殺我的頭!睓z察官想到,尹延明到村委任職時間較短,而且只是出納,選取他作為突破點最為合適了。于是,檢察官對尹延明做了耐心的思想工作,并出具了大量事實和證據(jù)。尹延明知道事情已經(jīng)敗露,心理防線崩潰了,如實供述了伙同賈慶貴、賈慶國等人采用虛報土地、地面附著物和收入不記賬等方式合伙貪污、侵占土地補償款的事實。2008年6月10日,萊城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侵占罪對這三人立案并刑事拘留。
三人貪污侵占97萬元
隨著案件的進展,三人的犯罪事實漸漸明朗。
2006年初,萊蕪祥瑞潤豐織造有限公司占用北王善村土地擴建廠房,時任村支部書記的賈慶貴認為這是一個發(fā)財?shù)暮脵C會,但貪污侵占土地補償款不是他一個人能完成的,于是他找來村支部委員賈慶國、尹延明,秘密商議此事。賈慶國、尹延明二人也正想在補償款上做點文章,賈慶國一提此事,正中二人下懷,于是三人當即一拍而合,開始行動。
為了安全起見,他們制定了一條底線:“該付給村民的我們一分也不能要,只要我們把村民應(yīng)得的土地補償款都付給村民,那我們貪污侵占多少別人也不會發(fā)現(xiàn)!庇谑撬麄儾捎檬杖氩挥涃~的方式,將萊蕪祥瑞潤豐織造有限公司的24萬余元占地補償款私分了。
幾個月過去了,村民對他們侵占集體補償款一事毫無察覺,“首戰(zhàn)告捷”的他們開始了更瘋狂的行為。從彼時至2008年1月,他們采用虛報土地附著物、虛報土地數(shù)量、收入不記賬等方式,先后通過萊蕪祥瑞公司、順豐工業(yè)品公司、宏盛建設(shè)公司、銀河紡織公司等單位的占地機會,多次侵占補償款共計78萬余元。2005年5月,他們?nèi)诉騙取濟萊青高速公路占地補償款55萬余元,將其中19萬余元地面附著物補償款侵吞。
就這樣,本應(yīng)屬于北王善村集體的97萬余元的補償款輕而易舉地進入了他們的腰包。
賈慶貴、賈慶國、尹延明三人被刑事拘留后,立即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一些涉農(nóng)犯罪的舉報線索開始向檢察院匯集。辦案人員認真梳理舉報線索,認為這種犯罪現(xiàn)象決不是偶然。于是他們摸排線索,在短短的兩個月的時間里,又先后查辦了萊蕪市張家洼辦事處人大原副主任王新穎受賄案;張家洼辦事處王家莊原村支部書記李堂德等4人貪污、挪用公款案;牛泉鎮(zhèn)西牛泉原村委會主任鹿永功貪污案;口鎮(zhèn)垂陽村原村委會主任張永敏、文書藺增金二人貪污受賄案等一系列涉農(nóng)職務(wù)犯罪案件,共計立查13人,挽回經(jīng)濟損失500余萬元,群眾無不交口稱贊。
2009年1月5日,得知賈慶貴等三人被判刑后,北王善村的村民們自發(fā)來到檢察院,向檢察官道謝。(張傳玲 王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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