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穿的制服分不清是警察還是保安,現在這種現象好像越來越普遍了!”昨天記者在上海南京路采訪時,一位市民指著正在執(zhí)勤的保安說。
記者見到,兩名保安手持對講機,乍一看他們穿著的服裝從顏色、款式、帽子邊飾,都和真正的警服極其相似。經仔細辨認,才發(fā)現他們佩戴的“警號”是單位內部的編號,臂章上的“警察”字樣改成了“保安”!澳銈兊姆b很像警服?”面對記者的疑惑,其中一名保安回答:“這是單位統(tǒng)一配發(fā)的,我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有意見找物業(yè)經理去!”
采訪中,記者發(fā)現,“疑似警服”現象并非個別。一些小區(qū)、商廈保安的“統(tǒng)一工作服”,除了與真正警服有細小差別外,一般市民根本分辨不清;有的小區(qū)、商廈的保安甚至還佩有警棍。
“效仿”警服為壯威儀
在普陀區(qū)某小區(qū),記者與穿著“疑似警服”的保安有了以下的對話——
“你們穿的制服十分像警服,這是什么原因?”
“穿上這種衣服,感覺就是不一樣。以前小區(qū)里發(fā)生什么事,去管沒人理,說我們是看大門的,F在,只要我們一出面,外人一般不會懷疑我們不是警察。特別是遇上犯法行為時,當事人看到我們會很緊張!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保安的大蓋帽、制服向警服靠攏,越來越讓人真假難辨,其中的道理似乎并不復雜。警服代表著國家最強大的執(zhí)法威儀和身份,一些人企圖通過“效仿”警服,壯大自身的能量,以此來提高工作“威懾力”。
給社會治安帶來隱患
事實上,部分保安穿著疑似警服,卻引起了市民的不滿。家住盧灣區(qū)的市民姜蘭珍認為:目前社會上“遠看是警察,近看似警察,仔細一看是保安”的現象十分普遍,而對于相對缺乏專業(yè)知識的普通市民來說,要辨別哪些是真警察,哪些是保安,是件不容易的事。
保安穿著和警服相仿的服裝,也給社會治安帶來隱患。市民劉女士一次在某商場購物時,遭遇了強賣,她準備報警時卻遭到了攤販的威脅,最終迫于壓力,只得花幾十元買了件商品才被允許離開。當她行至該商場出口時,突然看到兩名身著“警服”的“警察”在此,她立即奔上去報警。不料“警察”告訴她,自己是該商廈的保安,此類事不屬于他們管轄,“應該找警察!”
社會工作者朱忠保認為,民主與法治的社會里,一切都應依法執(zhí)法,嚴格按法律辦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不是依身上所穿的制服辦事,靠“疑似警服”來制止違法行為。一切企圖依靠“疑似警服”來增加威懾力的想法,說明了對自身職業(yè)的不自信。
利益驅動“疑似警服”
那么部分保安穿著“疑似警服”合不合法?上海嘉華律師事務所曲月萍律師接受采訪時稱,“這種行為違反了《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guī)定》”。據她介紹,該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明確規(guī)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購買、穿著和佩戴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式樣、顏色、圖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標志;第十八條規(guī)定:穿著和佩戴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者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既然如此,為何“疑似警服”能招搖過市?曲月萍認為,首先是一些保安服飾生產銷售部門,受利益驅使,視法律而不顧,助長了“疑似警服”現象的蔓延。其次是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識,以為穿著“疑似警服”是為了工作,殊不知恰恰違反了法律。
采訪過程中,記者試著撥通了一家服裝加工廠的電話,該廠明確表示,“出錢可隨意加工”,只要委托方提供服裝的樣式,無論是普通服裝,還是與警用服裝相似的制服,都可加工。看來,加強對“疑似警服”的監(jiān)管已刻不容緩。(周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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