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4時20分,記者走進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一樓右手邊第2間房是刑警大隊審問室,11日上午熊振林被武漢市警方抓捕移交后,每天就是在這里接受審問。
不一會,熊出來上廁所,他身形瘦小,表情沉重,左額頭和左手都有明顯傷痕。戴著手銬、腳銬的他穿著一雙破舊的藍色帆布鞋,行動十分緩慢,顯得很頹廢!靶苷窳,你想你媽媽嗎?”人群中有人喊道。熊遲疑了一下,“嗯”了一聲,走進審訊室!皩弳栆詠,他還算比較配合,該交代的,他基本上都交代了。在審問室,他每天的伙食也還不錯,辦案民警吃什么,他就吃什么。”辦案民警稱。
10分鐘后,記者與熊振林進行了40分鐘面對面的對話。
我可以見媽媽嗎?
記者:現(xiàn)在最想見的人是誰?
熊:媽媽。隨后,熊扭過頭望望旁邊的民警,問“可以見嗎?”民警搖搖頭,他失落地將頭埋下。
記者:想到過警方會這么快破案嗎?被捉后是什么感覺?
熊:想到會被抓,但沒想到這么快,現(xiàn)在心里比較坦然。
記者:現(xiàn)在每天睡得著覺嗎?做噩夢嗎?
熊:睡得著,沒做過噩夢。
親手殺了最愛的人
記者:你為什么殺人?
熊:對社會產(chǎn)生不滿,想報復(fù)。
記者:你知道錯嗎?
熊:知道,我有錯。
記者:為什么殺前妻?
熊:我恨她!她不應(yīng)該搞流氓打我,還打了我4次。(熊振林做出4的手勢,怕記者聽不懂方言,他刻意放慢了語速,并改說普通話。)
記者:恨她和她沒生小孩有關(guān)嗎?
熊:孩子不一定非常重要,最重要的是我想要的東西沒有要到。
記者:什么是你最想要的?
熊:一個愛我的人和一個我愛的人。
記者:你是指死者朱德清嗎?
熊抬起頭,看了看記者,提高音量說:是的。我愛她,我們有兩年半的感情,她也說過要和我結(jié)婚的。
記者:你為什么要將她殺害?
熊:這個葡萄我吃不了,就要把它捏碎。
記者:什么時候開始計劃殺人的?
熊:半個月前。
記者:為什么要殺那些無辜的人?
熊:有的是碰巧遇到了,我就殺了,還有的是以前和我發(fā)生過矛盾。
記者:為什么逃到海南?
熊:那里天氣暖和,想去玩。
記者:你到底有多少錢?村民都謠傳你有一百萬?
熊:沒有,最多的時候三四十萬,今年幾個月,便虧了1萬。
向民警要500元錢買新被子
記者注意到,熊接受完記者采訪后,向在場民警要了500元錢裝進褲子口袋。警官問他,要錢做么事?熊稱:進看守所后,他要買床新被子。而根據(jù)當(dāng)?shù)厝苏f法,當(dāng)?shù)匾话慵依镛k喪事,死者要上路前,都要有新被子蓋。
隨后,熊一直詢問警官,“看守所的伙食怎么樣,有沒有電視?什么時候執(zhí)行死刑?”他告訴記者,他現(xiàn)在還不想死,最后幾個月要好好活,也要爭取一直活下去。
如果重新選擇,自稱還會殺人
離開時,記者問他:“如果重新給你一次選擇機會,你還會殺人嗎?”
熊沉默幾秒鐘,說:“會,我不后悔!
自述酒后殺人經(jīng)過 稱2歲孩子最無辜
熊振林稱,幫工王某是他殺的第一個人。之所以會殺王某,是因為“當(dāng)時喝了酒!
1月4日早晨,只有2兩酒量的熊振林為了壯膽,刻意喝了一斤白酒,隨后,他將王某灌醉,并騙到豬欄,用斧頭砍死,之后以同樣的方法殺害了雇工龍某。然后,他把住對面的丁永蘭喊來,借口讓她去廚房幫忙搬桌子,實施了殺害。而殺害丁婆婆的理由是“她曾經(jīng)給前妻說過親。”這時候,住在附近的夏奶奶碰巧走過來,她看到地上有血,熊擔(dān)心其起疑心,將其殺害。
隨后,熊打電話叫來曾給他收過垃圾的徐海芳,殘忍將其殺害。熊稱,殺徐“只因為想多殺一個,兩人沒什么矛盾”。
當(dāng)天晚上,熊來到情婦朱某家,熊坦言“殺她前,自己猶豫了幾個小時。”朱某正在屜子里幫熊找衣服時,熊還是狠心將她殺了,這時候,她睡在一旁的2歲半的小孫子哭了,擔(dān)心孩子的哭鬧影響逃跑,他便將小孩殺害。
熊說他最對不起的是2歲半的小孩,他說小孩是最無辜的。
照相館老板申請獎勵被駁回
昨日,記者來到漢口復(fù)興二村的“方正復(fù)印社”,店主高慧敏正樂呵呵地招呼顧客,自從她認出熊振林并舉報獲獎后,店里的人氣也旺了很多。“10萬元獎金已兌現(xiàn)了!备呋勖粽f,11日上午,店里收到隔壁照相館傳來的照片,她和妹妹認出照片上的男子就是通緝犯熊振林,報了警。警方在13日就將10萬元重獎送到店里,她和妹妹各自獲獎5萬元。
高慧敏說,舉報時并不是為了獎金,也從來沒擔(dān)心過遭到打擊報復(fù)。她說,當(dāng)時,她讓照相館老板過去一起核實照片上的男子是否就是通緝犯熊振林,并提出報警,但對方以“害怕被打擊報復(fù)”為由拒絕。
昨日,照相館老板稱,高慧敏姐妹獲重獎后,他也找到江漢區(qū)常青街派出所,認為自己也有功勞,應(yīng)該獲獎,但警方稱,發(fā)現(xiàn)熊振林后,他拒絕報警,因此不能獲獎。
警方分析熊振林殺人4大原因
昨日,隨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審訊經(jīng)過及進展。
警方介紹,導(dǎo)致熊振林殺人的原因主要有四個。一是感情原因。二是經(jīng)濟原因。受經(jīng)濟危機的影響,上半年高價收購的廢品到下半年價格下降,虧本很大,他還欠有朱德清、劉季華的外債。三是性格原因。經(jīng)調(diào)查,熊心胸狹窄,爭強好勝,報復(fù)心強。四是手下員工經(jīng)常頂撞他,令他心煩。
在采訪中,熊振林說:“我到時候可能會請律師搞鑒定,我這段時間得了憂郁癥,晚上都睡不著覺,對生意、生活和婚姻都比較絕望!
對此,在新聞發(fā)布會上,隨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蔡秀國回答,熊到案后,精神狀態(tài)較平穩(wěn),生命體征正常,警方暫未準備對其進行精神鑒定。 (見習(xí)記者許洋 記者呂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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