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7日,中堂鎮(zhèn)一家公司由于嫌辦公樓陽臺“風水不好”,聘請沒有資質的工人擅自修改陽臺,導致3人死亡,2人重傷。近日,東莞市建設局對中堂鎮(zhèn)袁家涌“5·7”拆除陽臺坍塌事故下發(fā)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事故涉及的單位及當事人分別予以50萬元到4400元不等的罰款。
嫌“風水不好”擅改陽臺
調查顯示,東莞市盛聯鋼結構有限公司由于嫌辦公樓陽臺“風水不好”,聘請東莞市東城藝德裝飾服務部承接裝修工程,而該裝飾服務部的法人李健臨時聘請沒有資質的雜工,在未做好任何安全工作的情況下對懸空的陽臺進行拆除,屬嚴重違規(guī)作業(yè)。這些是造成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而該辦公樓陽臺是由原租賃者金泉木業(yè)公司擅自加建,也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之一。
涉案單位及個人被處罰款
昨日,東莞市建設局下發(fā)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當事人東莞市盛聯鋼結構有限公司將該辦公樓工程委托給無資質的裝修施工單位,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被處以50萬元罰款。
金泉木業(yè)公司擅自要求加建陽臺和屋面遮陽板,改變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被處以5萬元罰款。
當事人袁紹恩并不具備設計資質,擅自承攬該辦公樓工程設計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被處罰1.1萬元。袁景棠未取得施工資質,擅自承攬陽臺和屋面遮陽板加建工程,被處以4400元罰款。
此外,東莞市東城藝德裝飾服務部由于不具備相應的建筑拆除施工資質,進行陽臺和屋面遮陽板拆除工程施工;未制定任何專項拆除施工方案,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被處以10.44萬元罰款。(記者潘勤毅、蔣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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