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組查封的名車
在有些人眼里,走出國門就意味著能發(fā)財致富,然而,被警方斬斷的“青田-烏克蘭”這樣一條偷渡之路,其究竟是指向財富的天堂,還是通向充滿血淚的絕境?本案值得那些正試圖通過非法途徑走出國門的人們深思與警醒。
2008年8月5日早上9點,太陽已經(jīng)火辣辣了。浙江省青田縣檢察院的檢察官帶著一摞厚厚的起訴書走進了青田縣法院二號審判庭。
“0604”特大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在這里審理。6名身穿橘黃色囚服的被告人一字排開,他們就是這起特大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的始作俑者,其中為首的是郭國輔。
為了將這6人送上法庭,青田縣檢察院在審查時前后三次延長了審查期限,兩次退查,僅補充證據(jù)的提綱就長達(dá)四五頁。
庭上法官手里幾十本厚厚的卷宗,記錄著郭國輔他們犯下的一樁樁罪證。
組織嚴(yán)密 成員之間以綽號相稱
該案辦案組的所有人員,都忘不了三年前,在北京機場見到的那一幕。
9月的北京天空湛藍(lán)。在北京國際機場的停機坪上,隨著機艙門緩緩打開,一群神情恍惚、衣著襤褸的人快速走下舷梯,與早已在地面等候的親人緊緊相擁,熱淚盈眶。一位坐在輪椅上的中年婦女,特別引人注目,她的雙腿是在烏克蘭跳樓時摔斷的。
“唉!往事不堪回首。我們現(xiàn)在雖然是人財兩空,但能回家就好,要不然……”遣返人員在接受詢問時欲言又止,支支吾吾,似有難言之隱。他們都是通過一個犯罪集團偷渡到烏克蘭的。現(xiàn)在,他們經(jīng)過外交途徑,從烏克蘭被遣送回國。
現(xiàn)年28歲的郭國輔是該犯罪集團的頭頭,綽號“小寶”!靶殹痹缒瓿鰢饾u積累了一些資源,結(jié)交了幾個偷渡“道”上的朋友。他起先偶爾充當(dāng)“蛇頭”,帶一些想偷渡的人去歐洲等國打工。幾次“帶人”成功,使他在青田、溫州等地名氣大了起來,很多人主動找上了門。
“生意”多了之后,郭國輔開始找?guī)褪帧T谒睦瓟n組織下,李熊陽、周靈偉、夏煥勇、金雪峰及李光鋒(在逃)等10余人相繼加入該犯罪團伙。每個人分工明確,同時,為逃避打擊,每個人各自分派編號:“老一”到“老十”,且團伙各成員之間不得以真名相稱。
為郭國輔干活的人都只知道他叫“小寶”,沒幾個人能說出他的真名。幫郭國輔看倉庫的夏煥勇(綽號“老四”)說:“我們之間只能稱綽號,不能問名字,即使問了也沒人會講,還會罵你一通。我們要做的,就是對每個偷渡者進行嚴(yán)密看管,登記每個偷渡人員的姓名、目的地國、偷渡費用、國內(nèi)老板、家庭電話,然后對每個客人進行搜身,護照、現(xiàn)金、電話一并拿走!
從國內(nèi)偷渡到國外,通常分為3個過程。先由國內(nèi)“蛇頭”物色偷渡者,想辦法幫他們辦理旅游簽證或假簽證,接著將偷渡者送到烏克蘭,最后分批送往西歐各國。郭國輔在烏克蘭租用了3個倉庫,作為中轉(zhuǎn)站。2005年被烏克蘭警方查抄的,就是其中之一。
警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僅2004年至2005年間,該團伙就組織偷渡者數(shù)百人,每人收費11萬至13萬元不等,送到西歐各國務(wù)工,偷渡成功率過半。其他人員或被遣送回國,或下落不明。
這些偷渡者大都是國內(nèi)的“蛇頭”輸送過來的。其中李清華是與郭國輔聯(lián)系緊密的國內(nèi)較大的蛇頭,他提供的“客源”占了郭國輔“生意”的三分之一。
威逼搶劫 偷渡者遭受非人待遇
偷渡者到達(dá)烏克蘭后,被帶到郭國輔倉庫內(nèi)。受郭國輔的指使,團伙成員以搜身等手段,強行搜取偷渡人員隨身攜帶的錢物及護照,再按照籍貫分別安排到1、2、3號房間內(nèi),由專人看守,以等待指令偷渡到目的國。
25歲的偷渡者王軍(化名)即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他出國前在青田與人談好出14萬元到西班牙務(wù)工。他在預(yù)付3萬元費用以后,拿到前往俄羅斯的旅游簽證,幾經(jīng)周轉(zhuǎn)來到人生地不熟的烏克蘭后,就完全失去了自由。
回憶起在烏克蘭倉庫的日子,王軍仍心有余悸:“在倉庫里,我們每人被分配一個位置,不能隨便講話,更不能吵鬧,連洗澡都要經(jīng)過他們的批準(zhǔn),稍不順從,就要受到打罵等懲罰。”王軍說,初到倉庫的時候,自己先是被幾個拿著槍和鐵棍的人逼著脫光衣服,拿去護照和所有值錢的東西,然后與四五十人一同關(guān)在一座別墅的潮濕地下室里,一天只吃兩餐飯,一餐只有兩個面包和稀飯。
在女偷渡人員中長相稍微好看一點的,一旦被看管的打手看上,除了強行發(fā)生性關(guān)系,還根據(jù)打手的相應(yīng)綽號稱女偷渡人員為“一嫂”、“二嫂”等。
2005年,一團伙成員威逼女偷渡人員何芬(化名)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被何芬拒絕。何芬同時謊稱一偷渡人員是其男朋友,該團伙成員于是多次當(dāng)著何芬的面對該偷渡人員進行毆打和折磨。何芬被迫割腕自殺以示抗?fàn),因搶救及時,才得以轉(zhuǎn)危為安。
2005年初,由于邊境管理更加嚴(yán)格,該犯罪團伙的偷渡生意越來越難做,經(jīng)常有偷渡者剛到邊境就被抓。偷渡成功率下降,加之與國內(nèi)個別“蛇頭”產(chǎn)生矛盾,該犯罪團伙的資金周轉(zhuǎn)出現(xiàn)困難。為此,郭國輔將“斂財之道”直接轉(zhuǎn)向被關(guān)押的偷渡者身上,要求偷渡者每人交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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