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現(xiàn)代越野車因交通違法被查,司機簽字接受處罰,這時一名女子駕車趕來,坐車上不讓拖車。女子承認,她是新縣一名人大代表。
事發(fā)
越野車交通違法被查處
昨日下午3時50分許,在鄭州市大學路與航海路交叉口,市特巡警三大隊民警上官軻軻、付吉文正在執(zhí)勤,他們發(fā)現(xiàn)一輛黑色的現(xiàn)代越野車,沿大學路由南向北走,在路口左轉。由于該車沒有號牌且沒有張貼交強險標志,民警遂將該車攔下。
據(jù)司機郭某說,該車是新買的,有臨時號牌,但被風刮跑了,沒找到。由于他提供不出該車的臨時號牌,也沒有交強險的繳費證明,民警遂按照交通法有關規(guī)定,給司機開了暫扣車輛的罰單,司機也在上面簽了字。
波折
女子坐車內(nèi)不出來
當時,車上除了司機外,還有一名老太太和一個兒童。車輛被扣后,郭某就帶著孩子和老太太離開,事情交給了另一個人來處理。
然而,就在民警要拖車時,從遠處開過來一輛馬自達6轎車,停在越野車后面,車上下來一名女子,鉆到越野車內(nèi)就不出來了。
拖車行動被迫停止。
據(jù)民警上官軻軻說,女子給他亮明了身份,說自己是信陽新縣的人大代表,并稱“這車是我的,不能拖”。
“車就算是你的,但不是你開的,扣車與否和你沒有關系。”上官軻軻說,他沒有理會,給女子多次講明扣車理由,希望其予以配合,但女子就是坐在車內(nèi)不出來。
在僵持的過程中,民警還接到了市公安局督察隊的電話,說有個女子舉報他們野蠻執(zhí)法,說話不文明。
爭議
誰先提的“人大代表”身份?
下午5時25分,僵持一個多小時后,女子在眾多媒體的采訪拍攝下終于下了車,越野車隨后被拖走。
但對于“人大代表”這個身份是誰先提的,女子有話要說:“我當時只是給他(民警)看駕駛證,人大代表證和駕駛證在一塊兒放著,證比較多,我翻包時被他看見了,他就說我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壓他。我確實是新縣人大代表,但我根本沒有提,是他(民警)說的。”
民警反駁說:“車不是你開的,你干嗎要給我出示駕駛證?”
對坐在車內(nèi)不下來一事,該女子表示,民警吆喝她是人大代表,那么多人圍觀,她一個弱女子嚇得不敢下車,所以才一直待在車上。而且,民警執(zhí)法時說話很橫,她才報市局督察的。
“我作為人大代表,有權監(jiān)督他們,他們蠻橫執(zhí)法,我會繼續(xù)追究下去的!迸颖硎荆酉聛韺⑷ビ嘘P部門反映情況。
雖然很多市民圍觀,但沒人說得清是誰先提“人大代表”身份的。但有市民感嘆,車輛本身是存在違法行為的,作為人大代表,坐在車上不讓拖車,怎么說都是不合適的。(河南商報)(記者 邢軍 通訊員 李博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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