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8月30日電(何蔣勇 張磊)近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判一起走私販毒案,被告人泰麥犯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萬元,驅逐出境。據了解,這是寧波海關破獲的首起跨國走私販毒大案。
據了解,2007年12月23日,北侖港區(qū)的輪船來來往往。一艘來自南美洲的外籍集裝箱貨輪“阿谷拉”號靜靜的躺在岸邊,橫跨了整個太平洋后,終于靠岸中國大陸,機器和船員都需要好好的休息,洗去一路的風塵。
午后,一個名叫泰麥的外籍船員這時也緩步走下“阿谷拉”號,然后悄悄走向港區(qū)一個隱蔽的角落,那里有一輛黑色的轎車在靜靜等候?吹礁瘪{駛上的男子招手,泰麥緊張而又快速的鉆進了轎車,從身上掏出一大袋粉狀物交給對方,此時港區(qū)的角落里突然出現一群警察,大喊:“不許動,警察!碧準直磺,警察迅速對其搜身,又從其腿部和鞋底搜出多包粉狀物,此時泰麥已癱坐在地,經寧波市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從泰麥身上搜出的毒品包括524克可卡因、1930克海洛因。
經寧波海關緝私局偵查查明,“阿谷拉”號船員泰麥系大平洋島國基里巴斯人,在“阿谷拉”號貨輪?扛鐐惐葋喣掣劭跁r,泰麥從當地的販毒組織手中得到這批毒品海倫因和可卡因,答應幫其運輸到墨西哥某港口,到時會有人接應取走毒品,泰麥亦會得到3500美元好處費,泰麥欣然答應此事。
不料貨船半途改道,不再經過預定的墨西哥某港口,這樣泰麥就憑空得到這批毒品,他將毒品裹在衣服中藏在隱蔽的工具箱里。貨船一路從南美洲駛向寧波,沿途經過多個港口,泰麥均嘗試出售未果。船行至寧波北侖港,這是此次行程的最后一站,泰麥不得不鋌而走險,直接向上船服務的寧波某外輪服務公司職員兜售毒品,許諾低價每公斤海洛因8000美元,不料該職員警覺性和敏感性極強,在穩(wěn)住泰麥后迅速報警,最后在警方的指示下,泰麥最終被抓。
2008年2月19日,寧波海關緝私局依法偵查終結此案,將其移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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