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領獎方式自行選擇
“7·21”公交車爆炸案發(fā)生后,昆明警方于昨日將懸賞金額由原來的10萬元升到30萬元。舉報點的工作情況如何?有沒有市民撥打電話提供線索?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昨日到相關部門就此進行采訪。
公交車爆炸事件發(fā)生后,昆明警方就在盤龍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設立了“7·21”案件來訪群眾舉報和來電提供線索舉報點。
下午3點20分左右,記者來到位于人民中路的盤龍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采訪。未進入大門,就看到墻上貼有一張“7·21”案件來訪群眾接待處”的醒目標志。門衛(wèi)室、樓道口、接待室都貼有這樣的標志。
舉報接待室設在2樓的一間辦公室。幾位民警背著包匆匆出門。屋內(nèi),有3名民警值守,等待群眾的來訪和舉報電話的響起。兩張辦公桌上放著一臺傳真機、兩部錄音電話,電話旁用紙盒裝著10盤錄音磁帶。
長達數(shù)十分鐘的采訪中,記者看到,舉報點既沒有群眾來反映、提供線索,也沒接到一個舉報電話。下午3點40分,記者離開時,一輛載有10多名執(zhí)行任務歸來的民警的警車正駛入大院。
據(jù)了解,設在盤龍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內(nèi)的“7·21”案件來訪群眾接待處,24小時有民警值守,對于每一條線索和每一個電話,值班民警都將及時進行梳理,然后迅速上報專案組。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爆炸案發(fā)生后,就有群眾撥打舉報電話向警方提供線索,但具體情況和舉報數(shù)字警方并未公布。記者 呂世成 實習生 徐彤東芳(春城晚報)
警方提醒
公安機關對提供線索破獲案件的,獎勵人民幣30萬元,并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獎金兌現(xiàn)方式由舉報人自行選擇。
舉報電話:110
舉報地點:人民中路76號盤龍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聯(lián)系電話:3387940、36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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