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因涉嫌瀆職侵權 27懶官庸官被立案偵查
2008年02月28日 17:07 來源:云網-昆明日報 發(fā)表評論
權力運用中錯位、越位、不到位,該作為而不作為、不該作為而亂作為的昏官、懶官、庸官都要受到刑事制裁。昨天(2月27日),記者從全市(注:昆明市)檢察長會議上獲悉,去年全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瀆職侵權職務犯罪案件23件,27個昏官、懶官、庸官涉嫌犯罪。
去年,全市各級檢察機關“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相繼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更名之后,檢察院加大了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的力度,并與查辦貪污賄賂犯罪的反貪污賄賂局一起,成為檢察機關打擊職務犯罪的兩把反腐利劍。據了解,去年一年,全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152件184人。其中,立案偵查瀆職侵權職務犯罪案件23件27人。所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大案有71件,占了立案總數的67.7%,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犯罪要案19人(含廳級1人)。
反腐重要,防腐更重要。去年檢察機關進一步規(guī)范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針對40件職務犯罪典型案例開展個案預防。對清水海引水、滇池北岸水環(huán)境治理等23項重點工程積極開展同步跟蹤預防,運用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對11021人進行警示教育。完善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tǒng),查詢行賄檔案619次,各項預防工作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作者:雷晴)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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