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臨近,媒體上流行做“年終回顧”、“2007記憶”之類的專題報道。人民網近日推出“盤點2007年”專題,其中有一個系列叫“2007年領導的狠話”,我覺得很有意思,值得認真品評。
顧名思義,“狠話”不是一般的談話、發(fā)言,而是口氣很硬、力度很大的講話、表態(tài),發(fā)話的人一定言辭激烈,態(tài)度堅決,聲若洪鐘,氣沖斗牛,令聞者或肅然起敬,或心驚膽戰(zhàn)。以此觀之,人民網“領導狠話”系列中摘錄的領導言論,應該是夠得上狠話標準的。如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黨委書記陳建國說:“要讓那些作風漂浮、只說不干、沒有創(chuàng)造性、打不開工作新局面的人沒有面子、混不下去。”海南省委書記衛(wèi)留成說:“一有事情就首先問罪群眾,這是神經衰弱、沒有力量的表現(xiàn)!”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說:“煤礦出了事,只處理煤礦老板是遠遠不夠的!”浙江省副省長金德水說:“痛定思痛,要立下規(guī)矩,態(tài)度堅決,讓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傾家蕩產!”……
在中國,像省委書記、省長、副省長這樣的省部級官員,都是很注意自己的言行的,他們在出席會議、考察工作等公開場合拍桌子、發(fā)狠話的情形十分少見,因此每當有領導狠話問世,往往就會在一定范圍內流傳開來,并被人們視為來自黨政高層的一種政治表態(tài)或政治宣示,甚至成為一些人判斷政府施政方向或政策變化的一種依據。盡管這樣的解讀也有不準確的時候,但由于發(fā)話者的身份十分重要,領導狠話總是具有特殊的分量,能夠引起外界的特別關注。
狠話過后,確實有不少事情或工作有了明顯的改觀,收到了很好的成效。然而,現(xiàn)實中也有一種不正常的情況——某些領導似乎以說狠話為能事,以說狠話博得臺下雷鳴般掌聲為樂事,一不小心就說出一兩段狠話來,自覺不自覺地患上了“狠話依賴”,或者說陷入了一種“狠話誤區(qū)”。在他們那里,說狠話不是為了警醒世人,也不是為了督促解決問題,而不過是圖一時嘴皮子快活,為了引起“轟動效應”。他們大發(fā)狠話之時,根本不考慮自己提出的要求、發(fā)出的號令有沒有可操作性,之后也不關心狠話能不能得到執(zhí)行和落實,于是,他們的狠話往往免不了“說完就完”或“說完就忘”的命運。久而久之,人們形成了“審狠疲勞”,知道某些領導說狠話不過是為了表態(tài)而表態(tài),為了宣示而宣示,當不得真。
為維護領導狠話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避免狠話淪為“說完就完”或“說完就忘”的語言游戲,必須在說完狠話之后要有切實的“狠動作”。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我認為人民網的“領導狠話”系列有一個重大遺漏,那就是未列入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2007年的幾句狠話,如“什么六證齊全,是五毒俱全!”(山西洪洞“12·5”特大礦難后,李毅中怒斥出事煤礦)“企業(yè)有500億有什么了不起?管不了你啦?!”(山東鄒平“8·19”鋁水外溢事故后,李毅中當面斥責出事企業(yè)負責人)
李毅中不但說狠話,更有大刀闊斧的狠動作——前不久他在黑龍江督察發(fā)現(xiàn),七臺河特大礦難的11名責任人兩年來一直未受處理,他再次發(fā)出憤怒追問,并與中央和黑龍江省有關方面聯(lián)手施以強力督促,推動司法機關對七臺河礦難依法開庭審理,將責任人繩之以法。隨后,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出通知,要求迅速組織針對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的檢查,對事故調查進展緩慢的案件要限期調查結案,責任追究包括刑事責任追究要限期落實到位。正如七臺河礦難的責任人一度遲遲未能處理,如果沒有狠動作迅速跟進,李毅中的狠話將大有落空的危險。
領導干部可以不說狠話,但不能沒有狠動作;領導干部說了狠話,同樣也不能沒有狠動作。這就是狠話與狠動作的辯證法,望為政者有以察焉。
(作者:潘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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