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子王美美(化名)先后偷渡80次到港、澳及新加坡等地區(qū)和國家。昨天因其涉嫌偷越國(邊)境罪,在渝中區(qū)法院受審。王當庭辯稱自己偷渡是為了見男友。
昨天,化了妝的王美美身著時尚服裝、背著挎包出現(xiàn)在渝中區(qū)法院刑事審判席上。因為是采用簡易程序來審理,公訴人沒有出庭,法官代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表明,王美美是被取保候審的,所以她沒有像其他犯罪嫌疑人一樣穿看守所服裝,也沒有戴手銬。
起訴指控,從2002年開始,王美美持假護照,分別從深圳、廣東的海關出境,前往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以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偷渡日本后,被當?shù)鼐讲槌,為此被日本政府發(fā)出遣返命令。我市警方從深圳、廣東海關調查的證據(jù)表明,王以他人名義出境次數(shù)多達80次。警方早就掌握了王偷渡的犯罪事實,出入境管理部門也多次通知她接受調查,但王美美一直不露面、不配合。今年8月,警方得知王打算以另一名女子的名義到出入境管理處去辦理護照,布控后將她抓獲。
昨天在法庭上,王美美承認自己偷渡80次的事實。
80次偷渡是怎么完成的?辦案人員調查的證據(jù)表明,王美美是通過一個叫張勇的人辦理假護照。護照上的名字是榮昌縣吳家鎮(zhèn)的一女性村民。張利用該村民的地址和身份證號碼等身份資料,和王美美的照片,合成了一張假身份證,然后憑借假身份證和王的照片,以旅游簽證的名義在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了頭像為王美美、姓名卻是他人的出入境證。出入境證上是王的頭像,網上又能夠查到證件上的身份信息,所以她每次都能蒙混過邊境檢查人員。而王為了辦假出入境證件,先后付給辦證人張勇3.5萬元。
警方向被冒用身份資料的村婦調查時,該村婦和家人都稱她從未出過遠門,也沒有外出打工,更不可能出國。
法官詢問王美美為何偷渡時,她小聲地說“男朋友在那邊。”法官又問,見男友可以通過正當途徑,為何偏偏要偷渡,而且難道男友一直在這幾個國家和地區(qū)往來嗎?王聽后低頭沉默不語。當法官給王辯護和法庭陳述的機會時,她也輕言細語地說“沒有什么說的”。
(記者 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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