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注:新法制報)12月12日刊發(fā)《彭澤10農民工昆山遭超期羈押》一文后,昆山市(注:江蘇省昆山市)人大常委會回函稱,10名被羈押的彭澤農民工都交代了自己持械參與斗毆的犯罪事實,并于11月30日以涉嫌聚眾斗毆,依法送昆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昨日,彭澤縣(注:江西省九江市)根據昆山回函情況召開緊急會議,彭澤縣委將有望向昆山市委發(fā)函請求督辦此案。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代表處處長譚筱剛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就此事件,江西省人大可以適時介入。
●反應
彭澤召開緊急應對會議
12月12日晚上10時,彭澤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方志明接到通知稱,第二天要召開針對“8·28”案件的緊急應對會議。
方志明說,人大、檢察院、信訪局對案件展開了討論。討論的主要意見是,其中3名參與斗毆的農民工應按照法律規(guī)定逮捕,下一步將請求昆山檢察機關對另外7名參與勸架的農民工取保候審。
前往昆山參與協調案件的彭澤縣人大代表陳江龍的意見書說,對3名不滿18歲的農民工傷人,只能作為防衛(wèi)過當處理。后7名農民工的出現,導致陜西籍兇手乘車逃跑,有效防止了更大的人員傷亡和事態(tài)地擴大。
方志明說,他在將會議情況報告給彭澤縣委后,彭澤縣委將有望向昆山市委發(fā)函反映情況,請求昆山市委督辦此案。
●爭議
是否涉嫌聚眾斗毆?
彭澤縣人大常委會在發(fā)給昆山市人大常委會的函件中提出建議:此案實為一起因故意傷害而引起的突發(fā)事件,不宜定性為聚眾斗毆行為。
對此,12月11日,昆山市人大常委會回復函件稱,經昆山市公安局審查,10名被羈押的彭澤農民工都交代了自己持械參與斗毆的犯罪事實,并以涉嫌聚眾斗毆依送昆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是否涉嫌非法拘禁?
昆山市人大常委會函件稱,經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了解情況得知,昆山市公安局審查終結后,該案于11月30日移送昆山市人民檢察院。
案發(fā)時間為8月28日,至11月30日超過3個多月,公安機關是否存在超期羈押?
上述回復函件沒有說明立案時間、刑事拘留的時間、提請批準逮捕的時間、逮捕的時間。對于為什么當地警方對10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過三個月,函件也沒有交代。
彭澤縣人大代表陳江龍認為,昆山警方存在涉嫌非法拘禁的可能。
●進展
案件最快春節(jié)前移送法院
被逮捕的10名彭澤籍農民工案件進展如何呢?一名代理案件的江蘇昆山律師稱,案件最快將在春節(jié)前依送法院判決。(記者黃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