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備受禹州市民和社會各界關注的該市涉黑第一案,2007年11月15日在禹州市法院審結。該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對網羅刑釋解教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組建“出警隊”,收取保護費,拿人錢財替人“出氣消災”的“出警隊”隊長李軍偉及其手下14名“隊員”從重判處1年半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45940.49元。
打出名氣組建“出警隊”
“2000年,因在家無事可干,我就到社會上混。在打架斗毆中,我漸漸混出了名氣,董云蛟、燕飛名等人跟我后,人慢慢地越來越多,他們都尊稱我大哥。由于名氣大,找我辦事的人也越來越多,事成之后,我會收一定的出警費、保護費……”翻開近萬頁的卷宗,“出警隊”隊長李軍偉開頭就這樣供述。
李軍偉(綽號大超),男,生于1972年8月26日,初中肄業(yè),曾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6個月。憑借打架猛、下手狠,李軍偉在所謂的圈內闖出了名氣。隨著名氣的增大,心狠手辣、工于心計的李軍偉已不滿足于日常的打打殺殺,而是開始考慮組建自己的隊伍。刑釋解教人員董云蛟(綽號山雞)、燕飛名(又名燕飛)先后歸到他的“帳下”。隨后,他們又分別網羅十七八歲的小青年張長佩、楚高陽、葛曉龍(綽號光頭)、閆向旭(綽號二刺)、安永超等人充當“馬仔”,壯大隊伍。就這樣,以李軍偉為大哥,以燕飛名、董云蛟為主要骨干成員,以張長佩、楚高陽、葛曉龍(綽號光頭)、閆向旭(綽號二刺)、安永超等30余人為“馬仔”的金字塔形犯罪組織組建成形。他們以“出警隊”的名義,根據(jù)出警情況、傷人與否,按人頭向事主收取50元以上的“出警費”(到場者50元、動手者100元、傷人者200到500元,有的甚至更多),為人出氣消災、討債收賬、擺平事端。
“出警隊”不但組織嚴密,而且制定有鐵的紀律:平時無事時由大哥李軍偉、二哥燕飛名、董云蛟照顧并供應小弟們吃喝;小弟們必須做到三不準,即不準吸毒、不準偷搶、不準擅自行動;一旦大哥或二哥聯(lián)系到活后,小弟們必須聽從安排,“出警”時要做到腿快、手快,不準直呼真實姓名;萬一出事或被抓,必須做到嘴嚴,不能胡講亂說,只能以幫親戚朋友忙為由推脫,大哥在外邊出面協(xié)調、擺平、跑事。
惡名遠揚 群眾談之色變
2004年以來,李軍偉、董云蛟、燕飛名3人帶領或指使“出警隊員”有組織地持長刀、鋼管、木棒等器械從事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據(jù)統(tǒng)計,“出警隊”造成1人重傷、3人輕傷、2人輕微傷,毀壞財物價值達38715元,敲詐勒索他人錢財3300元。提起“出警隊”,禹州市民談之色變。
橫行鄉(xiāng)里惡行累累
一、收取“出警費”砍人、砸店、毀車
2006年8月,董云蛟受人雇用,組織人員對受害人馮某進行跟蹤、守候。4日11時許,在確定馮某在禹州市北關一小飯館吃飯時,董云蛟帶領葛曉龍、安永超等人手持“關公刀”(刀身、刀柄均較長,形狀類似關公使用的刀而得名)、長刀闖入飯店,舉刀便向馮某砍去。馮某見事不妙,立即掀翻桌子,七八把刀當即砍在桌面上,一把關公刀砍住了馮某的胳膊,頓時鮮血直流。事后,董云蛟將事主給付的1600元“出警費”分發(fā)給小弟們。馮某因左前臂創(chuàng)口致左前臂多發(fā)性背肌腱斷裂、左橈骨骨折,住院治療6天,花去醫(yī)療費4563.17元。
2006年8月22日24時,董云蛟受人雇用收取“出警費”后,帶領葛曉龍以及傲天、偉力(身份不明)等人,到禹州市一飯店內,手持镢頭把、刀具將飯店內冰箱、桌椅等物品砸壞,造成損失4264元。8月26日零時許,董云蛟帶領葛曉龍、相杰(身份不明)等人手持木棍到該市一酒吧內,砸壞酒吧內電視機、電腦顯示器、酒水等物品,造成損失7649元。
9月20日20時左右,燕飛名指使張長佩、楚高陽等7人分乘出租車來到一大酒店,手持砍刀和鋼管,將朱某的轎車砸壞。當酒店保安前去制止時,楚高陽一揮砍刀:“你再過來,我砍死你!”砸完車后,一群人坐車揚長而去。
二、插手鄉(xiāng)里糾紛尋釁滋事打傷人
該市梁北鎮(zhèn)崔張村李、袁兩家因犁地發(fā)生口角,李某親戚薛國文(另案處理)找到李軍偉,讓他帶領手下弟兄為其親戚出氣。2006年9月21日16時許,李軍偉指使董云蛟帶領葛曉龍、小安、太子(身份不明)等十幾人乘車趕到梁北鎮(zhèn)崔張村,持木棒對袁某的親戚、家人進行毆打,致使袁某的兩個哥哥受傷。經鑒定,二人一個右顳頂部鈍器創(chuàng)口長達6.5厘米,一個右側第7、9肋骨骨折,均構成輕傷。當被害人在醫(yī)院忍受傷痛折磨的時候,李軍偉、董云蛟等人卻被薛國文請到飯店內大吃大喝,并拿走一筆不菲的“出警費”。
三、街頭火并出租車“池魚”遭殃
2006年8月,董云蛟與一位在道上混的“大頭”張某發(fā)生矛盾,董云蛟便帶人伺機尋找張某,張某遂四處躲避。23日中午,董云蛟發(fā)現(xiàn)張某蹤跡后,立刻帶領葛曉龍、傲天、相杰(身份不明)等人手持長矛、鋼管、大刀追趕張某,張某見勢不妙,慌忙乘坐一輛出租車逃竄,行至一洗浴中心時被董云蛟等人追上。董云蛟手持長刀將出租車前擋風玻璃砸碎,葛曉龍手掂鋼管把出租車后擋風玻璃砸爛,傲天、相杰持長矛將兩側車窗玻璃砸碎。隨即,4人又舉刀持矛向車內的張某一陣胡刺、亂砍,直到見張某倒在血泊中,4人才揚長而去。
至今,出租車司機劉某回憶起當時的場面仍心有余悸:“電影上黑社會火拼的場面,竟在現(xiàn)實中讓我碰上了,4元錢的車費沒掙到,命卻差點搭上!
四、制造事故來碰瓷外地人遭遇敲詐
2006年9月14日,張長佩、楚高陽、張叢叢、閆向旭等人閑來無事,商議如何找點刺激。經密謀后,他們找來兩名女孩,教會其騎自行車假撞貨車的“技術”。
當日24時,張長佩等人帶領兩名女孩在該市朱閣鄉(xiāng)一處十字路口蹲點,楚高陽等3人在不遠處注意來往車輛?吹揭煌獾刎涇嚱涍^時,楚高陽打手機通知張長佩,等貨車緩慢行至十字路口時,兩名女孩趁機將自行車甩到貨車前,自己應聲而倒,造成被撞的假象。于是,一場事故“意外”發(fā)生了,張長佩等人圍住貨車,有人說事,有人將“被撞女孩”送往醫(yī)院,后以索要賠償為由敲詐貨車司機鄢某現(xiàn)金3300元。
法庭受審成員互推罪責
多行不義必自斃。2006年12月16日,李軍偉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員也相繼被抓。李軍偉、董云蛟、燕飛名等人被捕后,以前死心塌地跟隨他們的“馬仔”紛紛作鳥獸散。一向以講義氣著稱的“出警隊員”庭審中為求自保,竟彼此咬起架,相互推卸罪責。
因被告人眾多,案情復雜,禹州市人民法院連續(xù)3天開庭對該案進行了審理。該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軍偉糾集他人成立以他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董云蛟、燕飛名為主要骨干的人數(shù)眾多的犯罪組織,通過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并靠“出警”、為人“幫忙助威”、敲詐勒索,獲取了一定的經濟利益,李軍偉等15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從重判處1年半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45940.49元。
禹州市法院院長馮建民說:“1997年,我國《刑法》增設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李軍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是該罪名增設以來禹州市的第一起涉黑大案。作為審判機關的禹州市法院,對于這種為害鄉(xiāng)里、作惡一方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堅決從重從快判處,嚴厲打擊,以創(chuàng)造一個和諧、安詳、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讓人民安居樂業(yè)! (記者 謝耀軍 實習生 王少華 通訊員 齊光輝 時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