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原合肥市委副書記許道明與妻子涉賄今日同堂受審
昨天上午9點,許道明、江黎夫婦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第2天的庭審。至17:20庭審結束,但仍然處于舉證、質證階段,公訴人對起訴書受賄指控的第2起至第8起進行了舉證,許道明的辯護律師對第2起至第7起的舉證一一質證。第8起指控的舉證、質證于今天上午9點繼續(xù)。
在昨天一天庭審的舉證、質證中,許道明對絕大部分受賄指控都予以否認,只承認收了少部分的錢。隨著舉證的展開,許道明、江黎夫婦的律師不斷質證有關證人證言的取得程序違法,還一度請求法庭中止審理,允許案件涉及的幾個證人出庭作證,但未得到法庭同意。
辯護律師請求中止審理
昨天,許道明、江黎夫婦再次走進法庭。同坐被告席的夫婦倆似乎比昨天關系要“融洽”。當公訴人讀完證據材料后,江黎似乎沒有聽清楚,一旁的許道明立即舉手向法庭報告,稱妻子聽力不好,希望公訴人能再念一遍。
庭審開始,公訴人就前天未結束的許道明、江黎夫婦涉嫌共同受賄100萬一項指控繼續(xù)舉證,列舉了江黎的妹妹江琴(音)夫婦的證言。但兩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質證時都質疑證言的真實性,并認為證人證言的取得在時間、地點、程序上不符合《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不能作為證據采信。江黎的律師劉建華甚至向法庭提出讓江琴夫婦出庭作證的請求,或者中止審理,但沒有被法庭采納。與第一天的庭審一樣,昨天,許道明夫婦的辯護律師在每一起受賄指控的舉證后,都逐一提出這些證據的取得不合法。
許道明否認7成受賄款
起訴書第2、3、4起指控,許道明從1995年至去年春節(jié),先后單獨收受合肥某食品公司老總、安徽某建設集團董事長和安徽某電纜有限公司老總人民幣48萬元、美金1.06萬元、港幣1000元、購物卡6萬元,其中包括其單獨受賄最大數額27萬人民幣和4.5萬元購物卡。
“我沒收他們的錢!一分也沒拿過。”從前天庭審到昨天庭審,許道明、江黎夫婦對共同受賄100萬的事矢口否認,許道明對第2起至第4起的受賄指控也完全否認,說自己沒收過一分錢。許道明稱,檢方所指控的這3個人給他送的這些錢完全是不存在的事情,他是幫他們辦過事,但都是按照政府文件和法律規(guī)定辦事,從沒收過他們的錢。
法庭上,許道明除了對前4項指控完全否認受賄外,對第5起指控,他否認了受賄12.3萬元指控中的8.3萬元;對第6起指控,他僅承認受賄23萬元中的7000元;對第7起受賄6.43萬元的指控,他否認了3萬元。記者粗略算了一下,兩天庭審下來,許道明否認的受賄款項達到人民幣181萬余元,占整個被指控受賄數額256萬余元的70%左右。(郜征 左興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