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半百的老婦,冒充中國科技大學的教授、博士生導師到婚姻介紹所登記征婚,以談情說愛為手段,以購房結(jié)婚為由頭向正在熱戀中的男友要錢;從7名退休干部、退休教師等人的手中騙得現(xiàn)金45萬余元,僅林某就被她騙走十多萬元。
此案經(jīng)合肥公安局瑤海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偵查,使這個自稱“李惠芬”的“大學教授”露出了本來的面目。昨日上午,警方公布案情。
婚介所,“大學教授”征婚
2006年7月6日上午,省城“情緣”婚姻介紹所內(nèi)來了一位風度翩翩的女士,身著一身名牌服裝,僅手中的提包就價值3000多元。她取過一張《征婚登記表》很熟練地填寫起來李惠芬,女,52歲江蘇省南通市人,中國科技大學教授,月薪3500元,喪偶,無子女,欲尋一位與自己學歷相當、年齡相仿、有固定收入的男士為伴。
前來征婚的有一位年過花甲的男士林某,原來是安徽省某大型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他的老伴已經(jīng)去世多年。林某看了李惠芬的“征婚登記表”之后,又查驗了她留下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認為她比較合適,決定約會見面。7月8日的晚上,林某約李惠芬見了面,他作了自我介紹之后,李惠芬也流著眼淚向他敘述了自己的坎坷經(jīng)歷。
李惠芬自稱于1972年在北京市某名牌大學畢業(yè)之后回到了家鄉(xiāng),與他人合資開辦了一家公司。1974年正當公司紅火起來的時候,被一個自稱是原料供應商的騙子騙走了大部分資金,公司被迫破產(chǎn)。她于1974年8月來到合肥市,與已經(jīng)調(diào)到中國科技大學任教的劉老師相遇,經(jīng)過他的推薦進入科技大學任教。20多年來她深得學校領導的器重,現(xiàn)在雖然只是一名教授,但是她又是一名博士生導師,多年來先后給科大、工大、安大帶出十多名博士生,并經(jīng)常應邀出國講學。
她到科技大學工作不久,經(jīng)劉老師介紹與年輕的教授江某相識、相戀并結(jié)了婚。因為他身體有病,一直沒有孩子。6年前,丈夫因病去世,她又過起了單身生活。最近,她在好朋友的反復勸說下,才邁進了婚姻介紹所的大門。征婚不圖別的,就圖身邊有個說話的人,像正常人家那樣平平安安地過日子。
李惠芬的敘述,深深地打動了林某,兩位同病相憐的人很快墜入了愛河。
筑愛巢,“林哥”籌款相助
2006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惠芬下班回來對“林哥”說:最近校領導決定派她到美國去進修,進修回國后就可以拿到院士資格證書了;學校正在集資建房,照顧分給她兩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新房一到手就跟他一起搬進去住,并領證結(jié)婚。
林某聽到這些好消息,高興得合不攏嘴。緊接著李惠芬又說,這兩套價值100多萬元的房子內(nèi)部價只需要68萬元,自己的存折上只有40多萬元,余下的28萬元還得“林哥”幫助想想辦法。林某便答應了。他瞞著子女,把多年積聚起來的8萬元存款全部取了出來,又從親戚朋友那里東挪西借,好不容易才湊出15萬元交到了李惠芬的手上。
還欠款,“林哥”挺身而出
2007年7月9日中午,林某和李惠芬正在大興鎮(zhèn)的租房內(nèi)吃飯時,突然沖進來4名氣勢洶洶的女子,為首的姓方,是附近一家美容護理中心的老板,她說,今年3月份李惠芬因集資建房急需,向她借了2.9萬元現(xiàn)金。當時她拍著胸脯保證把她應屆高中畢業(yè)的兒子送到科技大學讀書,F(xiàn)在,兒子上大學的事落空了,李惠芬對還款的事卻一拖再拖,今天來是一定要拿到錢的,如果不給錢就打電話報警。
在林某的擔保下,李惠芬與方老板達成了還款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7月15日還款1萬元,余下的1.9萬元在12月30日前還清。方老板等人拿著還款協(xié)議書走了。
8月19日是“七夕情人節(jié)”,李惠芬利用“情人節(jié)”之際再次向林某發(fā)起了新的騙錢攻勢。當日夜晚,她告訴他,她在北京清華大學有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最近學校決定拆除舊房改建別墅,每戶需要繳12萬元才能拿到新房子的房產(chǎn)證。李惠芬再次伸手。
林某想,兩個人相處已經(jīng)近一年的時間了,從來沒有聽她提到過在北京市有房產(chǎn)的事情,其中可能有詐。但是,他面對李惠芬的糾纏,仍然答應她再想想辦法。
次日,林某把此事告訴了兒子和女兒,他們立即趕到科技大學對李惠芬的身份進行核查。結(jié)果證實,在中國科技大學的教師中沒有一個叫“李惠芬”的人,“集資建房”也是她為了騙錢而編造的謊言。8月18日上午,林某在兒女的陪同下,向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刑警大隊報了案。
細偵查,“導師”原形畢露
刑警大隊長金家兵接到報案后,帶領重案中隊的探長吳官升,偵查員王新軍、孫勇對此案開展調(diào)查偵破工作,并趕到嫌疑人的住處,將聞風準備逃走的李慧芬抓獲。
李慧芬,真名叫陳小琴,53歲,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qū)閘東鄉(xiāng)人,她高中畢業(yè)后在家鄉(xiāng)當了幾年鄉(xiāng)村醫(yī)生,后來和一位姚姓男子結(jié)了婚,并生了一個兒子。她的丈夫喜歡酗酒,而喝酒以后經(jīng)常打她,為此夫妻關系惡化,她選擇了逃避。1989年春節(jié)后,她扔下丈夫和正在讀小學的兒子逃出家門。她逃到合肥以后,以給人家當保姆做家務、燒飯、帶孩子謀生。
她原來一直居住在雇主家中,2006年7月她與林某相識以后,在省城瑤海區(qū)大興鎮(zhèn)某居民小區(qū)租下一小套房子暫住,并添置了高檔家具和家用電器。她自2005年以來,先后多次手持假居民身份證,冒充科技大學教授到市內(nèi)的一些婚姻介紹所登記征婚。
她的征婚騙得了多名退休老干部、老教師的信任她又以談情說愛、幫助子女上大學、安排工作為手段,以單位照顧集資建房為借口,向“男朋友”要錢,向有求于她的人“借錢”。先后從7名(其中女性2名)受害人的手中騙得現(xiàn)金45萬余元。
陳小琴交待,她原來把錢騙到手之后,用于購買高檔衣服和化妝品及日常生活開支和看病,租房之后又購買了幾件高檔家具和家用電器。她本以為用假姓名、假單位和假住址受害人就找不到她,2006年12月她還是先后被受害人張某和王某等人找到了。她在張某和王某追著要錢的情況下,又故伎重演對林某行騙。將騙到手的15萬元全部用于還債。
此案已經(jīng)于10月17日移送瑤海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作者:張振山 張理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