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失,失主發(fā)短信希望小偷能送還身份證,并規(guī)勸其改過自新,沒想到卻收到小偷謾罵的短信。昨日,銀川市民毛女士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據毛女士講,她在解放東街一商務大廈上班,9月7日19時許,她下班將提包放在辦公桌上去了趟洗手間,回來后發(fā)現提包不翼而飛,她遂向派出所報了案。9月8日,經調取話費詳單,發(fā)現小偷用她的手機打了4個電話,還發(fā)過一條短信。因為包內裝有錢包、身份證、銀行卡和手機等物品,她抱一線希望給小偷發(fā)了幾條短信,希望對方能改過自新,只要將身份證歸還,至于現金、手機等物品就算送給對方了。但對方回信內容是要她少管閑事,并明確表示不可能還回任何東西,要她小心點,“別找死”。毛女士很失望,感到要回身份證成了泡影,但她并沒放棄,而是言辭懇切地繼續(xù)發(fā)短信,希望小偷能回頭。沒想到小偷并不領情,而是回信謾罵毛女士。
“從他發(fā)回的短信內容看,我認為這個小偷年齡不大,小小年紀就這樣做人做事,讓人寒心!泵空f,小偷對自己的好言相勸不但不聽從,反而惡語相向,簡直太可惡。(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