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犯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我不同意檢察官的說法,我本身沒有危害他人的目的!鼻疤焐衔纾眮砭┐蚬と藛T馮應進因冒充艾滋病人敲詐被昌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
法院查明,湖北來京務工人員馮應進是一家公司的送貨員。今年4月,他上網(wǎng)時看到一篇關于一名大學生冒充艾滋病人進行敲詐的新聞報道。于是他把有關報道從網(wǎng)上下載下來,拼湊成一封敲詐信。幾天后,馮應進將這封恐嚇信通過快遞公司寄給位于昌平區(qū)的王先生家中。信中稱,其身患艾滋病,生命即將終結,如不滿足其要求即對王不利,索要現(xiàn)金人民幣100萬元。
在法庭上,馮應進承認自己的行為。他表示,自己把報道上信的內(nèi)容下載后,只是把被勒索對象的姓名改成了王先生,就直接發(fā)出去了。
法院認為,馮應進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指控馮應進犯敲詐勒索罪,罪名成立。鑒于馮應進系犯罪未遂,且自愿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故一審判處馮應進有期徒刑3年4個月。(記者 呂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