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產(chǎn)生糾紛,為讓債務人交納違約金,伙同他人用狗鏈子將債務人鎖在暖氣管上,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0余小時。日前,大連市金州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萬象等人拘役三個月。
2007年4月,被告人萬象與被害人劉某簽訂了工程運輸合同,約定劉某在4月19日前安排十輛車到工地干活。結(jié)果在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內(nèi)劉某未派任何車輛,由于劉某的違約行為導致被告人萬象與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給萬象造成巨大的損失。經(jīng)多次向劉某索要違約金無果后,萬象以請劉某吃飯的名義將其騙至自己的住處,并指使董某控制住劉某。董某用電線將屋門拴住,劉某見勢不好拼命拽門,見劉某要逃,董某遂用準備好的狗鏈子將劉某的左腿鎖在暖氣管上。見萬無一失,董某才去另一個房間休息。
第二天早上5點20分,精疲力盡、已被連續(xù)拘禁12小時的劉某,在求生的欲望支撐下,將手伸出窗外不停揮動著。他的求救信號被一名晨練路過的老人發(fā)現(xiàn),老人接過寫有“我被綁架了”的紙條后立即報警,公安干警趕到現(xiàn)場將董某抓獲。幾天后,萬象在女友的勸說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葉紅 岳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