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山東聊城特大拐賣男童案宣判 四名被告獲重刑
2007年06月27日 16:14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6月27日上午,轟動一時的聊城“10.13”特大拐賣兒童案在山東省聊城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四被告人張廣華、劉曉亮、周慶啟、李丁分別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四年、十年和八年。

  2006年9月份的一天,李丁找周慶啟幫忙要個男孩,于是,周慶啟找到張廣華,并商定事成之后付張廣華12000元。張廣華將準備偷孩子一事告知了被告人周慶啟,周慶啟又將此事告知了被告人李丁,二人同意并不斷催促被告人張廣華抓緊實施。

  2006年10月12日,被告人張廣華伙同劉曉亮騎一紅色摩托車竄至聊城市開發(fā)區(qū)東城辦事處的一條南北公路上尋找目標,當看見一婦女騎自行車帶一男孩時,便尾隨其后伺機下手。在廣福劉村西300米左右,二被告人截住婦女,被告人劉曉亮下車后用隨身攜帶的電警棍擊打該婦女,并搶奪男孩,遭到婦女極力反抗、呼救。此時不遠處正在農田澆地的村民聽到呼救聲聞訊趕到,被告人張廣華、劉曉亮見狀慌忙騎車逃離現(xiàn)場。

  次日晚9時許,被告人張廣華伙同劉曉亮騎摩托車在聊城市區(qū)恒昌商業(yè)街南發(fā)現(xiàn)一老年人騎三輪車由南向北行駛,車斗內有一男一女兩名兒童,遂尾隨其后。當三輪車行至振興路聊城市實驗中學附近一偏僻路上時,被告人劉曉亮趁老人不備,從車斗內將男童(劉某某)抱走,并由被告人張廣華騎摩托車帶離現(xiàn)場。后二被告人騎車將男童帶至東阿縣顧官屯鄉(xiāng)張紅金村附近的公路上,將男童交給已聯(lián)系在此等候的被告人周慶啟和李丁,周慶啟將6000元錢交與被告人張廣華,后張廣華給被告人劉曉亮1500元。被告人李丁連夜將男童送往青島。案發(fā)后,被告人周慶啟、張廣華、劉曉亮于11月1日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周慶啟歸案后,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李丁。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廣華、劉曉亮、周慶啟、李丁事先通謀,以出賣為目的綁架、偷盜幼兒,其行為侵犯了兒童的人身權利,均構成拐賣兒童罪,遂作出上述判決。(作者:劉育穎 豐雷)


 
編輯:張磊】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