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今天,《法制日報》開始連載《解密案卷》系列。
這個系列報道的都是近幾年影響比較大的案件。所有內容都完全真實、有據可查,沒有半點虛構。作者向我們展示了鮮鮮為人知的“新聞背后的新聞”,真實得令人震撼!
在個別案件中,由于關注點不同,涉案人員的有些人生經歷,人們不一定完全清楚。但是,作者通過艱苦調查采訪,非非常清楚地梳理了文中主要人物的成長軌跡、心路歷程和案件的來龍去脈,挖出許多過去沒有被人們發(fā)現的故事和主人公的內心沖沖突。無論對讀者還是對法律研究者而言,都有借鑒意義。
沸沸揚揚的“小販殺城管”案告一段落。但我們多么希望看到這樣的場景:在很多年后的某一天,小販崔英杰和城管副隊長李志強在天堂里相遇,那是一片和諧樂土。車水馬龍的中關村留給崔英杰這樣的小商販一塊小小的熱鬧場地,城管副隊長李志強不時幫助崔英杰維持秩序,而崔英杰快樂地拿出熱乎乎的烤腸招呼著城管哥哥李志強。在那里,李志強和崔英杰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在天堂的一個三輪車支起的烤腸小攤上,他們正在一起喝著小酒……
那是多么和諧的一個場面啊,那時候,再也沒有人把李志強當作“貓”了,崔英杰也不會把自己當作時刻逃跑的“老鼠”。
2006年8月11日下午4時50分,隨著無照商販崔英杰那把帶著烤腸熱度的尖刀刺入北京市海淀區(qū)城管副隊長李志強的脖頸,一起早已司空見慣的城管與商販的查抄與反查抄的鬧劇,釀成了北京市城管部門成立八年來第一起因公殉職案,李志強也因此成為北京市城管部門成立八年來因公犧牲的第一人。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崔英杰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絕大多數人表示尊重法院的宣判結果。李志強之死被媒體廣泛傳播后,輿論在對其殉職表示哀悼的同時,也由此案鄭重反思歷時十年爭議重重的城管制度。但是,我們應該超越法律的討論,從人性的角度或者從社會和諧的角度,去尋找和諧共存的標本。
同為好人
崔英杰和李志強的前塵往事
崔英杰1983年7月15日出生在河北省阜平縣平陽鎮(zhèn)各老村。他患有心臟病的母親時常在附近的小煤窯幫人挖煤,以貼補家用,而他患有高血壓的父親在農閑時給人做短工,收入也極其可憐。
長大后,崔英杰選擇了當兵。經過層層選拔,崔英杰來到濟南軍區(qū)某電子干擾部隊服役,榮獲“優(yōu)秀士兵”稱號并獲嘉獎一次。兩年后崔英杰從部隊復員;氐郊亦l(xiāng)的崔英杰發(fā)現,家鄉(xiāng)變化很大,別人家都蓋了新房子,但他家依然住著破房子。崔英杰決定外出打工。2006年4月,崔英杰來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的一家餐飲娛樂城當了保安。到2006年8月,單位卻只發(fā)了兩次薪水,大概1800元。崔英杰很快就拿去還債了,因為他還要付房租和支付其他費用。
崔英杰當保安的上班時間是凌晨2點到早上10點,下班過后大家都去睡覺。他覺得這樣太浪費時間,就另找了一個送外賣的活兒掙錢。后來,崔英杰發(fā)現有一些蹬著三輪車賣烤腸和煎餅果子的小攤,生意非;鸨,崔英杰就打起了賣烤腸的主意。很快,崔英杰買來一輛三輪車,又買來爐子,他的烤腸攤就支起來了。
雖然每天只睡兩個多小時,但崔英杰還是非常知足,因為這樣就有了不錯的收入。但崔英杰是無照經營,他根本沒有那么多錢辦理好所有手續(xù)再去賣烤腸。崔英杰的烤腸攤從2006年7月開始支起,前后被城管抄了三次。第一次他跑得快,沒損失什么。第二次他的手機、錢包都放在三輪車上丟了,正在崔英杰發(fā)呆的時候,城管來查抄了他的攤,那時候崔英杰幾乎一無所有了。
那次查抄對崔英杰打擊很大,被抄攤那天,房東又催交房租,崔英杰只好四處借債,以至于連續(xù)兩天都沒到單位上班。但是,僅僅過了兩天之后,崔英杰開始重操舊業(yè)了,因為父親從老家打電話來說,他要來北京看看兒子的生意。崔英杰只好再次找同事們借了1000元錢,又買了爐子和香腸,準備迎接父親的到來。2006年8月10日下午,父親從河北老家來到北京,還帶來一個親戚家的女孩來找崔英杰,讓他安排工作。
為了讓父親高興,崔英杰把自己在北京遇到的委屈統(tǒng)統(tǒng)掩飾起來。安頓好父親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006年8月11日下午4點多,崔英杰帶著第一天來上班的小親戚來到中關村科貿大廈樓前,準時出攤了。正是這重打鑼鼓另開張的日子,崔英杰遇到了李志強,他們兩人的青春也在那個黃昏蒙上了血色。
李志強的年齡在2006年8月11日被永遠定格在36歲上。李志強是個寬容、隨和的人,性格內向,很少吵架。讀書的時候不吵,執(zhí)法的時候也沒有吵過。李志強剛剛當城管的時候,連鄰居們都不理解這么文靜的人怎么能去當城管。不少鄰居問李志強的父親說,你兒子是干什么?又不是警察,怎么整天站在街上。父親將問題轉給兒子時,李志強笑了笑,回答說,自己是為老百姓維護環(huán)境。
李志強整天露天執(zhí)法讓父親心疼,特別是下大雨的時候,回家累得精疲力盡。父親曾經動過給兒子調動工作的念頭,但是李志強說既然干了城管,就要干好,不準備再換工作。
2006年8月6日,李志強的父母到北戴河,當天他們在北京見了兒子最后一面。8月10日父母回京時,李志強連打了四個電話準備去接站,但父親都沒接聽,因為他不想讓兒子知道自己回京的具體時間,不想耽誤兒子的工作。沒想到就此生死永別,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提起兒子的殉職,李志強的父親忍不住痛哭,李志強去世的那個時間本來是到車站接父母的。
那個時間是2006年8月11日16時50分。
血色黃昏
城管副隊長李志強最后時刻
2006年8月11日16時50分,是城管副隊長李志強和小販崔英杰相遇的時間。這個時候,崔英杰正在科貿大廈門前賣烤腸,城管的出現讓他措手不及。三個月前剛剛調任海淀分隊擔任副隊長的李志強和他的同事們封堵了崔英杰的去路。
十幾名城管人員圍繞在崔英杰周圍,崔英杰手里緊握小刀舞動著,他雙手緊緊拽住三輪車,哀求的口氣很軟弱:“把車給我留下吧,其他你們什么東西都可以拿走,這是我剛剛借錢買的啊!钡,這種司空見慣的哀求沒有打動城管人員,他們提醒崔英杰說:“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但是,崔英杰并沒有放下右手中的刀,而是緊緊拽住三輪車哀求著:“什么東西都可以拿走,請把我的三輪車留下吧!”最終,崔英杰的哀求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城管收繳成功開始回撤。之后,崔英杰放棄了努力,退回到巷子中。
當城管隊員協(xié)助李志強把三輪車抬到城管的卡車那一刻,崔英杰心痛了,那是他剛剛花500塊錢買來的新車。崔英杰從人群中再次沖了出來,反手握著那把切烤腸的刀,走向李志強。崔英杰曾經親眼看到過新疆賣哈密瓜的商販經過苦苦哀求要回了自己的三輪車,他非常心痛自己的新車,他想最后試一試。抱著這個想法,崔英杰就又沖了上去。
就在崔英杰和李志強擦肩而過時,李志強的手和崔英杰的手碰了一下。崔英杰以為李志強要抓他,接受過良好軍事格斗訓練的崔英杰揮動著自己手中的尖刀,本能地隨手朝李志強揮去。李志強還沒來得及表現出應有的恐懼或反抗,崔英杰就已經把刀子扎在他的鎖骨與咽喉之間。城管隊員迅速將李志強送往醫(yī)院。但是,李志強的氣管、頸動脈被割斷,李志強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志強將尖刀插入李志強的脖頸之后,他扔下手中的刀柄逃離現場。他很快找到自己的朋友借錢,并在朋友的安排下逃到了天津。到達天津之后,崔英杰曾經發(fā)短信給朋友詢問李志強的傷勢狀況,但他并沒得到確切的消息。8月12日早上5點30分,在逃亡了11個小時之后,崔英杰在天津市塘沽區(qū)被警方抓獲。
槍下留人判決受到普遍認可
崔英杰殺死李志強,這本來是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由于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卻成為社會弱勢群體生存權與城管執(zhí)法合法性、合理性之間博弈中具有標本意義的事件。此案引起了眾多媒體和網絡輿論的廣泛關注。在網絡各大論壇上,網民紛紛對崔英杰灑以同情之淚,眾多學者發(fā)出了“慎用死刑、槍下留人”的呼吁。
李志強殉職后,他的家人謝絕采訪。經過半年多漫長而痛苦的煎熬,作為烈士家屬,李志強的家人在聽說崔英杰的家庭狀況后,在崔英杰殺人案開庭前,主動放棄了民事索賠。對于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為崔英杰提供法律援助的兩位律師認為,崔英杰的行為僅屬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對崔英杰而言,兩者最直接的區(qū)別就是生與死。
在辯護過程中,崔英杰的律師夏霖當庭為崔英杰發(fā)表了聲情并茂的辯護,他在法庭上說:“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們的公民更幸福還是要使他們更困苦?我們作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這個社會更和諧還是要使它更慘烈?我們已經失去了李志強,是否還要失去崔英杰?”
和諧社會
城市和小販最終需要什么
當這個轟動全國的大案審結之后,當我們審慎地把這個案子放在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之下進行考量時,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同情,而是應當考慮李志強和崔英杰如何達到某種“和諧”。
我們無法忘記崔英杰在法庭上流下懺悔淚水時說的話:“我沒有文化,不懂技術,來北京是想用自己的雙手謀生。我在一家公司當保安,發(fā)不了工資,只好擺個攤賣烤腸。我不是個十惡不赦的人,我不是故意要殺他的,我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我愿意承擔責任!
崔英杰需要的和諧,也許僅僅是他沾滿烤腸油漬的手接過的那幾塊錢。而李志強需要的和諧,是這個城市的街道不再那么雜亂、擁堵。他們需要的和諧都沒有錯,他們只是在錯誤的地點和錯誤的時間相遇而做出了一件錯誤的大事。但是,我們相信,一定會有一種甚至很多種辦法來消解這種“貓”與“鼠”的對抗。
城管所面對的大多是從事個體商販的老百姓。城管作為政府的派出執(zhí)法人員,理論上應該是“公仆”,理論上必須像對待自己的父母那樣對待無權無勢的老百姓。城管是人民政府的代表,所以必須用善良的心態(tài),以規(guī)勸的方式,熱情而妥善地處理這類事情。
我們不能對李志強的殉職說三道四,因為他畢竟是一個盡職盡責的城管隊長,他為我們這個城市的秩序付出了他的努力,我們必須對李志強表示無限敬意。崔英杰殺人,就應當為自己的犯罪行為負責。我們該反思的是,為什么會發(fā)生這樣的悲?怎么才能不再發(fā)生這樣的悲劇?
在此案前后,媒體也曾報道過多起城管及其他部門執(zhí)法過程中的突發(fā)事件。本案暴露了以壓制性手段進行城市管理的制度漏洞和突出矛盾。從更深層意義看,我們還可以說它反射出社會變革中公權力和私權利日益尖銳的沖突。李志強和崔英杰正用自己的遭遇推動城市管理理念的改變進程。在李志強被殺之后,包括上海在內的許多城市,對于小商販的管理政策已經發(fā)生了很大變化。一些城市劃出專門的區(qū)域供小販擺攤。北京對于小商販的經營管理也緩和了許多。
毫無疑問,崔英杰殺人有罪,他終究要為自己的沖動不冷靜付出代價。但是,我們不能因為給崔英杰判了死緩就忘記他那揮出的一刀,那是一把刀嗎?那是一聲生存的吶喊,一個讓人淚下的對于和諧的呼喚!(作者:丁一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