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0日下午3時左右,錦州市居民羅先生和王東(化名)等5人在院子里乘涼,順便玩起了撲克。玩著玩著,王東和羅先生相互埋怨起對方來。兩個人誰也不服誰,相互指責對方出牌不好、玩得慢。
旁邊的鄰居兩邊拉架,誰知道兩人越吵越激烈,王東一氣之下把手里的10多張撲克牌甩在了羅先生的臉上。身體不太好的羅先生“啊——”的一聲、當即意識不清,馬上被“120”送至醫(yī)院救治。醫(yī)生診斷為突發(fā)腦溢血,極力搶救仍無效,4天后死亡。
羅先生家上有80歲老母,下有3個子女,還有生活20年的結發(fā)妻子,家人一紙訴狀將王東告上了法庭。法庭認為,情緒因素是受害人死亡的誘發(fā)因素之一,王東應賠償受害人全部經(jīng)濟損失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