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震驚綠城西郊的“無頭尸體”案,昨日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郝銀結今年只有20歲,因參與傳銷埋下禍根,殘忍殺害自己的同鄉(xiāng)好友,并肢解尸體滅跡。
回放:分解老鄉(xiāng)尸體成“無頭尸案”
郝銀結系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雷埠鄉(xiāng)郝山村農(nóng)民,案發(fā)前在鄭州打工。郝銀結與18歲的郝結紅是老家鄰居,兩人從小便熟識,關系十分要好。2006年10月20日,郝結紅來到鄭州,郝銀結安排郝結紅住在自己租住的大崗劉村南街61號院的住處。誰料想,4天后的夜里,郝銀結趁郝結紅熟睡之際,將其殘忍殺害并分尸。
庭審:拋尸涵洞偶遇流浪漢
關系要好的朋友為何反目成仇?昨日,郝銀結在法庭上說,2006年3、4月份,郝結紅將他騙到河北邯鄲進入非法傳銷組織。“他還關了我兩天,給我上課洗腦,我自己逃了出來,還救了兩個人。”“就因為我救了兩個人逃出傳銷組織,郝結紅說沒有了下線,要我賠償他損失4000元,還說我要是不還錢,他就把我廢了!”正是這句話讓郝銀結起了殺機!拔也粴⑺鸵獨⑽伊。他說要把我廢了,我很害怕!”
公訴人問其為何肢解尸體,郝銀結說:“我也不想把他分尸,我沒有那么大的車把他運走,只能分尸了。”
據(jù)郝銀結交代,他用塑料袋將分解好的尸體包起來裝到事先準備好的密碼箱和背包內(nèi)。然而拋尸當晚他遇到了一個流浪漢,他就匆忙放下密碼箱走了。
據(jù)檢方提供的證據(jù)顯示,第二天上午7時許,好奇的流浪漢打開了箱子,意外發(fā)現(xiàn)里面有類似血跡的東西,于下午3時許撥打110報警。
陳述:稱很后悔愿賣器官賠償
最后陳述時,郝銀結痛心地說:“我非常后悔,我也想賠償他們,可是我沒有錢。我希望把我的器官賣了,所得款全部賠償給他的家屬。”
同時,被害人郝結紅的父母要求郝銀結賠償他們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2萬元。本案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