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野外偷情被發(fā)現,為保留“證據”,丈夫拍下妻子和其情夫裸照,而后逼迫妻子情夫拿出10萬元作為精神賠償。5月16日,河南省鞏義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將王東批捕。
王東是河南鞏義市夾津口鎮(zhèn)人。2006年8月一天晚上,王東回家后,聽女兒說妻子下地做工未回,早對妻子作風有所懷疑的他立即外出尋覓。在距家50米開外的一處坡地,王東發(fā)現妻子正與同村的李某偷情,不由怒火中燒,拳打腳踢,將他們狠狠教訓了一番。隨后,王東將二人帶回家中,強迫其脫光衣服,相擁而臥,而后用手機進行拍照錄像,并制成光盤。隨后,王東強迫李某寫下了10萬元的欠條,作為精神賠償。
2007年春節(jié)前后,王某見李某遲遲不予兌現,多次攜帶匕首逼迫李某還“欠款”。李某擔驚受怕了幾個月后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王某隨之落網。 (文中均采用化名,作者:潘正軍 吳玉環(h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