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方舟子、方玄昌的代理律師彭劍稱,接到法院通知,二方遇襲案將于明日上午在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此前,彭劍正式向石景山檢察院遞交補充偵查的申請,同時向石景山法院遞交對方玄昌“重新進行傷情鑒定”和案件“延期審理”申請。
今年8月29日,“打假斗士”方舟子遇襲,此前《財經(jīng)》編輯方玄昌也遇到襲擊。經(jīng)警方調(diào)查,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yī)學院泌尿外科主任肖傳國涉嫌指使遇襲事件。(本報曾連續(xù)報道)
檢察院回應“神速”
記者了解到,9月30日,石景山公安分局偵查終結,以肖傳國等5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向石景山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10月4日,石景山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肖傳國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外界認為,檢方4天內(nèi)完成公訴程序,可謂“神速”。
對此,石景山檢察院有關人士昨日回應,受理案件后立即加派檢察官對案件進行調(diào)查,參與案件調(diào)查的檢察官十一假期都未休息。該人士表示,在一些疑難案件的偵查中,加派檢察人員進行偵查取證,快速提起公訴完全符合刑訴法的規(guī)定。
堅持“故意殺人未遂”
昨日上午,方玄昌和律師彭劍向石景山檢察院遞交補充偵查申請,同時向石景山法院遞交對方玄昌“重新進行傷情鑒定”和案件“延期審理”申請。
彭劍表示,被害人方舟子和方玄昌,認為司法機關查明案件事實不清、遺漏罪行,遂請求檢察機關依法補充偵查。
申請中,二方堅持案件應定性為“故意殺人未遂”。彭劍說,肖傳國所雇的兇手以鐵錘、鋼管等工具襲擊二方,致方玄昌頭部動脈被打破,行兇的目的是取人性命的“故意殺人”,而非肖傳國承認的“故意傷害”。
“明日上午開庭審理”
此前方玄昌的傷情鑒定結果為輕微傷,此次要求重新鑒定。彭劍認為,原鑒定重要依據(jù)之一的醫(yī)院診療單證存在記錄錯誤、記錄不全、與事實不符等問題,并且應該考慮方玄昌傷情目擊者的證詞。另外,二人向法院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的理由是因為申請重新鑒定、提請檢方補充偵查等原因。
昨日,石景山檢察院表示,是否對方玄昌傷情重新鑒定尚在研究當中。
律師彭劍稱,昨晚6時許,石景山法院通知,二方遇襲案將在明日(10月10日)上午9時開庭審理。
- 說法
方玄昌博客發(fā)“說明”
昨日,方玄昌在博客中公布致石景山檢察院及法院的《說明》。
襲擊者試圖阻止求救
方玄昌介紹了自己遇襲過程。鋼筋襲擊部位多為頭部。整個遇襲過程大約持續(xù)4分鐘左右。遇襲后,同事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13攤較為集中的血跡,現(xiàn)場血跡蔓延五六十米。
同時,襲擊者不僅在遠處觀望,伺機繼續(xù)襲擊,還試圖阻止方玄昌到路口攔出租車求救。
兩動脈被打斷難止血
對于傷情,方玄昌稱,到醫(yī)院約5分鐘,他因失血過多陷入半昏迷狀態(tài)。后腦裂口長約5厘米、創(chuàng)口深入到顱骨。全身共發(fā)現(xiàn)7處傷(不包括后來顯示出受傷的前腳掌)。因被打斷兩根動脈,止血極為困難。
方玄昌請求重新鑒定傷情。他認為,不能僅憑一個明顯不合格的病歷就做出結論,應找證人求證當時的實情。
本組稿件采寫/本報記者 安穎 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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