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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揚:法院在懲罰犯罪同時也要注意充分保障人權(quán)

2006年11月12日 15:22

  中新網(wǎng)11月12日電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在剛剛結(jié)束的第五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人民法院在運用法律武器懲罰犯罪的同時,也要注意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

  肖揚指出,為遏制刑事犯罪的高發(fā)態(tài)勢,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人民法院必須始終強調(diào)并充分發(fā)揮刑事審判懲罰犯罪的職能作用,這是人民法院任何時候都必須堅守的根本職責。但是,在運用法律武器懲罰犯罪的同時,也要注意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

  “依法有效懲罰犯罪,保護廣大公民的人身、財產(chǎn)等合法權(quán)利不受侵犯,是保障人權(quán);保障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的審判,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也是保障人權(quán)!毙P說,人民法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既要充分發(fā)揮懲罰犯罪的職能,又要強調(diào)人權(quán)保障的職能,不能把二者對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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