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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 我怎么上“陳水扁”這一課
我承認我一直在上課,像個小學生一樣在上公民課。 這一課的題目就叫“陳水扁”。課文特別令人“拍案驚奇”,但是附在課文后面的測驗題,艱難的程度,超過我的預期。
亂,因為在尋找新標準
我在臺灣的威權時代里寫過《野火集》,但是臺灣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目結舌:在我們的經歷里,誰見過一個政壇第一家庭的家族和親信,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誰聽過身為權力最高象征的“總統(tǒng)府”會制作假賬?誰見過一個沒有監(jiān)察委員、只有冷氣空轉的“監(jiān)察院”?誰見過一個對法律如此不知分寸、進退失據的“內政部長”?
誰見過媒體變成一種熱血賁張的“政治運動指揮部”,而司法機關又跟著媒體辦案?誰見過一個最高領導人像七歲馬矣童一樣,對人民的批評作兇狠負氣狀,說“我不會一味挨打”?
誰見過一個反對黨在那樣短的時間內因得權而腐化生蛆?誰見過兩周內有一百萬小市民匯款登記,表達對統(tǒng)治者的憤怒?誰又能想象,當兩萬人露宿“總統(tǒng)府廣場”時,如何收尾退場?
誰又想過臺灣竟然可能出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松、藤森、盧泰愚和馬科斯?誰又知道,碰到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松、藤森、盧泰愚和馬科斯時,人民該怎么辦?
2006年的臺灣很“亂”。它的“亂”,我始終認為不是真正的亂──動亂或混亂。臺灣在實踐民主的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很多重大事情和冒出來的問題,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
人們知道過去的原則和觀念可能都不適用,但是對于新的難題又沒有現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斷標準。從外國拿來的,因為歷史條件、文化體質、發(fā)展階段差異很大,也不敢直接套用。于是一人一套標準,每一套標準都可能彼此矛盾,眾說紛紜,爭執(zhí)不斷。
“亂”,其實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在摸索新共識,尋找新價值的過程里所發(fā)出的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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