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日電 據(jù)新華網(wǎng)消息,湖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7月31日發(fā)布公告,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被罷免省人大代表職務(wù)。
今年7月18日,湖南省資興市第14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決定罷免李大倫郴州市第二屆人大代表職務(wù);7月20日,郴州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9次會議通過,罷免李大倫湖南省十屆人大代表職務(wù)并報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備案。
此前,李大倫被紀檢機關(guān)“雙規(guī)”,湖南省委免去了其郴州市委委員、常委、書記職務(wù),F(xiàn)年56歲的李大倫于1999年開始擔(dān)任郴州市委書記,此前曾任湖南省委農(nóng)村工作部部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書記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