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首次審議車船稅法草案。我國乘用車車船稅計稅依據,將由現行統一計稅,調整為按發(fā)動機排氣量大小分檔計征,調高中等排量車及大排量車的稅負,草案同時增加了稅收優(yōu)惠情形,對節(jié)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免征車船稅。
根據現行規(guī)定,載客數少于9人的小型客車的稅負為360-660元,豪華車、普通車標準相同,導致車船稅的財產稅性質和應有的調節(jié)功能難以體現。
此次審議的草案,對占我國汽車總量72%左右的乘用車(載客少于9人的汽車)車船稅的稅負,按發(fā)動機排氣量大小分別做了降低、不變和提高的調整,排氣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車,稅負降低或保持不變;排氣量為1.6-2.5升的中等排量車,比現行360-660元的稅負適當調高;排氣量為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車,比現行360-660元的稅負有較大提高。
(記者 李子君)參與互動(0) | 【編輯:宋亞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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