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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逼養(yǎng)女和兒子結婚兄妹變夫妻 最終勞燕分飛

2006年05月31日 09:51

  中新網(wǎng)5月31日電 據(jù)中國法院網(wǎng)報道,為解決大齡兒子的婚姻問題,父母倆逼著養(yǎng)女和兒子結婚。5月25日,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兄妹離婚案,原告甘某與被告黃某當庭達成離婚協(xié)議。

  甘某在出生僅7天后就由黃某父母抱來并撫養(yǎng)長大。由于家庭貧困,無力支付彩禮,黃某到三十來歲尚未結婚。為解決兒子的婚姻大事,黃某父母便逼迫養(yǎng)女甘某與兒子黃某結婚。

  但婚后黃某和甘某二人仍覺得彼此是兄妹,無法把對方當作夫妻,時間一長,甘某心理壓力越來越大,并患上了憂郁癥。無奈之下,甘某向法院起訴離婚。(曾輝明)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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