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7日電 據(jù)《新京報》報道,山西原省委副書記侯伍杰涉嫌受賄案,目前已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慕平列席全國人代會北京團(tuán)小組討論,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該信息。
2005年10月18日,山西省委通報稱,山西原省委副書記侯伍杰在任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quán)為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邵建偉謀取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務(wù)提供幫助,收受邵建偉10萬美元、一塊價值58320元港幣的百達(dá)菲利牌手表和2萬元禮金,收受他人價值8萬余元的60件禮品。
慕平透露,根據(jù)最高檢的指定管轄,去年北京市檢察院依法查辦了該案。反貪部門偵查終結(jié)后,將該案移送到市檢一分院審查起訴。
今年1月,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于春生曾介紹,檢方在偵查階段查明的情況是,侯伍杰受賄10萬美元和一塊價值近6萬元港幣的百達(dá)菲利牌手表。至于通報所指的還收受邵建偉的另外2萬元禮金、收受他人價值8萬余元的60件禮品等,由于證據(jù)方面的原因,反貪部門沒有將該數(shù)額列入受賄金額中。(廖衛(wèi)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