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非法集資6800多萬 遼寧一老總集資詐騙被判死刑

2005年12月12日 21:39

  中新網12月12日電 據遼沈晚報報道,伙同他人非法集資6800多萬元,詐騙3000多萬元的遼寧沈陽龍界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孟凡輝,已于12月10日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1998年3月,孟凡輝伙同佟慶云(已判刑)在沈陽注冊成立沈陽龍界商貿有限公司,同年11月,兩人又在本溪申請開辦私營企業(yè)——本溪龍界商貿超級市場,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虛構集資用途,用后筆集資款本金兌付前筆集資款部分本金和利息,非法集資、騙取錢財。

  他們聲稱:只要向龍界超級市場交納100元,就可以得到一份“會員卡”和“保值卡”,憑著這份卡就可以從該公司分得“紅利”1960元。為了從社會上大量吸引投資,又稱可以不限制購卡數目。到1999年1月,短短3個月內他們就發(fā)放“會員卡”、“保值卡”13455份,集資額為134.5萬元。隨后孟、佟又以“買一贈一”的形式吸引投資:“只要買一份龍界公司標價為188元至215元的商品,除3個月內可以返還所購商品貨款外,還可以在一年內逐月分得紅利470元。并可獲得相應贈品!钡1999年8月,兩人在本溪地區(qū)獲利就高達4649萬多元,除部分返還外,有2609.3002萬元被非法占有。

  為非法占有更多集資款,孟、佟于1999年,用騙取的集資款先后在山東濟南市、煙臺市、青島市注冊成立了分公司,以非法營銷方式誘騙公眾投資。1999年4月至10月,孟、佟二犯在濟南市、煙臺市、青島市共非法集資1978.992萬元,除部分返還外,有923.0989萬元被非法占有。

  孟凡輝、佟慶云共非法集資6803.7997萬元,除部分返還外,實際詐騙集資款數額為3000萬余元。1999年8月,孟、佟二人逃往海南省?谑校痪阶カ@后于2000年4月27日被正式逮捕。

  遼寧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孟凡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全部財產。孟凡輝不服上訴,經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照法定程序,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判處罪犯孟凡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全部財產。(金松)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