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趣的現象:一段時間以來,有關王菲的新聞,都跟“肚子”有關;有關章子怡的新聞,都跟英語有關,有關趙薇的新聞,都跟“打人”有關。在這三人中,就數趙薇最霉,畢竟,肚子大沒大,英語好不好,都是小case,大家笑過也就算了,沒人會跟你較真。
“打人”就另當別論啦,一旦被傳“打人”,不管打沒打,招罵是肯定的了,到最后,輕則落得個修養(yǎng)不好的壞名聲,重則惹上一場勞神破財的官司,搞到自己很受傷。個中慘狀,小燕子一年前剛領教過,不料這次竟又被同一塊石頭絆倒,世界上最倒霉的事情也莫過于此。
由于當事人都沒開口,真實情況到底是怎樣,我們不好妄加猜測。但是,這里有幾個問題,首先,最先報道此事的內地某媒體,并沒有采訪到當事人(包括打人者和被打者)和現場目擊者,就是說,該媒體在完全沒有得到任何有效核實的情況下,刊登一條對一位本地公眾人物十分不利的新聞,是否過于草率和不負責任呢?
第二,據了解,有關趙薇“打人”的報道,最早出自境外某八卦周刊,當然,出于種種可以理解的原因,該內地媒體對原文進行了“理智”的取舍:惹不起的沒有惹,可以得罪的盡量得罪。
問題是,趙薇出來混了那么多年,為什么還沒樹立起所謂的“江湖地位”,每次都可以任由別人朝自己身上潑污水呢?或者說,為什么遭罪的總是趙薇呢?似乎任何負面新聞安在趙薇身上,都能收到預期效果。而且,趙薇給人的印象是特別容易受傷,具體例子不想舉了,看看永遠笑得春風得意的章子怡,對比就出來了。
也許,有些事情,只有真正在乎,才會受傷。小說里,只有不信報應的人才會無所顧忌。而人大多是世故的,寧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次次中招的趙薇,是不是應吸取一點教訓呢?
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張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