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國首例“同性伴侶殺夫案”被南通市如東縣公安局正式移送檢察機關。讓“同性伴侶”王蘭英、繆紅秀想不到的是,她們殺害王的丈夫顧培華一案竟會成為“全國首例同性伴侶殺夫案”,更引起了學界的高度關注。
今年3月4日,江蘇如東縣袁莊鎮(zhèn)沿南村村民王蘭英、繆紅秀,將安眠藥碾碎,裝進膠囊內冒充退熱藥,讓王蘭英正患腸炎的丈夫顧培華服用,后將酣睡中的顧活埋于廚房邊的小房間,對外謊稱其“到上海打工”。14日,如東縣110接到群眾舉報,第二天即偵破此案。
據交待,31歲的繆紅秀以屠宰、販賣水果為業(yè),“性格頗似男子”,離婚后與兒子住在娘家。去年10月,繆與35歲、丈夫長年在上海打工的王蘭英相識,從生活上相互關照發(fā)展到“同性伴侶”關系。今年春節(jié),顧培華發(fā)現(xiàn)繆、王的關系后,對二人進行打罵,并到繆母家揚言“放火殺人”。二人先“私奔”到張家港,后在繆母壓力下返回,案發(fā)前還曾想花錢雇人殺顧,未果。
“其實,繆、王并不排斥異性戀!币晃晦k案民警告訴早報記者。他們調查發(fā)現(xiàn),繆除了對王“有感情”外,也不排斥異性,甚至在殺害了王的丈夫顧培華后,還托人為自己說媒。
“她們應屬雙性戀人群,因此,這一案件應稱為‘全國首例同性伴侶殺夫案’,而不是‘同性戀殺夫案’,”性學專家、青島大學醫(yī)學院教授張北川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發(fā)展到殺人當然為法律不容,但從研究角度看,這是在落后的文化背景下,受雙重甚至多重歧視的弱勢人群對自身不平境遇的過激反抗!
“在中國,女性同性伴侶受歧視的程度超過男性,處于雙重甚至多重弱勢”,張北川說,在性別方面,女子相對處于弱勢;在性取向方面,同性戀相對異性戀處于弱勢;而有相對穩(wěn)定同性伴侶的人群,也在歧視雙性戀者。因此,要避免過激事件產生,首先在于用科學和理性對這類弱勢人群提供合適的心理支持,摒棄對性少數(shù)人群的歧視。
據了解,目前國內對于同性戀的研究,主要以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等為代表的社會學角度,但心理學、法學領域的研究甚為稀缺。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李銀河曾呼吁建立承認同性婚姻關系的婚姻登記制度。張北川解釋說,這是因為,還有許多案件比首例“同性伴侶殺夫案”復雜得多,更需要解決,比如同性同居期間的財產糾紛、領養(yǎng)子女等,“如果一開始不以法條的形式承認同性伴侶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則調整其中的刑事或民事行為只能是空談——法律體系應超前而不是滯后于現(xiàn)實。”
【來源:東方早報;作者:趙鵬璞】